问小白 wenxiaobai
资讯
历史
科技
环境与自然
成长
游戏
财经
文学与艺术
美食
健康
家居
文化
情感
汽车
三农
军事
旅行
运动
教育
生活
星座命理

四川雅安法院调解两起“仅退款不退货”纠纷,消费者需遵守诚信原则

创作时间:
2025-01-22 06:14:16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四川雅安法院调解两起“仅退款不退货”纠纷,消费者需遵守诚信原则

“仅退款不退货”是电商平台为保护消费者权益而设置的一项服务,但这一功能却被一些消费者不当使用,导致商家受损。近期,四川雅安雨城区人民法院就调解了两起因“仅退款不退货”引发的纠纷,案件背后反映出消费者在享受网购便利的同时,也需要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01

案例回顾:不当使用“仅退款不退货”引发纠纷

在第一个案例中,许兰(化名)在网上购买了一个价值29.9元的陶瓷汤碗,收货后发现碗盖与碗身颜色有差异,便直接申请了“仅退款不退货”,导致商家被平台处罚。商家多次与许兰协商无果,最终将她起诉至法院。

第二个案例中,张超(化名)购买了一个价值150元的儿童充气钓鱼池,因发现商品漏气而申请退货。在与商家沟通未果后,张超直接选择“仅退款不退货”,造成商家损失。商家同样将张超起诉至法院。

02

法院调解:释法说理促双方和解

法院受理这两起案件后,承办法官认为调解是化解矛盾的最佳选择。法官向当事人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指出“仅退款不退货”并非无条件适用,消费者在退货时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合理检验商品,与商家协商一致后再选择退货方式。

经过调解,两名消费者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有违诚信,主动表示愿意退款。最终,许兰同意退还货款29.9元及承担商家因维权而支出的70.1元,张超则同意退还货款150元及承担商家因维权而支出的327.5元。

03

法律解读:退货退款的适用条件与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购买的商品,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这一权利并非无限制,以下几类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1. 消费者定作的商品
  2. 鲜活易腐的商品
  3. 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4. 交付的报纸、期刊

此外,《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不适用退货的商品范围,包括:

  1. 消费者定作的商品
  2. 鲜活易腐的商品
  3. 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4. 交付的报纸、期刊
  5. 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
  6. 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
  7. 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值得注意的是,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保持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如果商品因消费者检验或调试而受损,可能无法享受无理由退货的权利。

04

维权案例:如何合法合理维护权益

除了上述案例,还有许多消费者通过合法途径成功维权的案例。例如,某消费者在网上购买了一台冰箱,收货后发现商品与描述不符,遂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要求商家退货。商家在核实情况后,同意退货并全额退款。

在另一个案例中,消费者购买的手机出现故障,商家却以“已过保修期”为由拒绝维修。消费者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要求商家承担举证责任。最终,商家无法证明商品在交付时不存在质量问题,同意免费维修。

05

最新消费维权热点与建议

根据人民网“人民投诉”平台发布的2023年十大消费维权热点,旅游消费、在线演出票务、新能源汽车消费、在线教培消费等领域成为投诉高发区。例如,在旅游消费中,OTA平台虚假宣传、景区欺客宰客、酒店房型货不对板等问题频发;在线演出票务则存在“一刀切”不退票、平台跳票、过度溢价等现象。

针对这些热点问题,消费者在维权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 保留证据:包括购物凭证、聊天记录、商品照片等,这些都可能成为维权的重要证据。
  2. 及时沟通:遇到问题时,首先应与商家进行沟通,尝试协商解决。
  3. 依法维权: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合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4. 寻求帮助: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管部门等机构寻求帮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武器。消费者在享受购物便利的同时,也要树立法律意识,理性消费,依法维权。同时,商家也应诚信经营,提供优质商品和服务,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 2023 北京元石科技有限公司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29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