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动群众就地解纷,“枫桥经验”让邻里更和谐
发动群众就地解纷,“枫桥经验”让邻里更和谐
“远亲不如近邻”,这句古老的谚语道出了邻里关系的重要性。然而,在现代社会中,邻里纠纷却时有发生,成为影响社区和谐的重要因素。近年来,各地积极践行“枫桥经验”,创新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了一大批邻里纠纷,为构建和谐社会注入了新的活力。
“枫桥经验”的前世今生
“枫桥经验”源自20世纪60年代的浙江诸暨枫桥镇。当时,枫桥镇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创造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经验,即“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这一经验得到了毛泽东同志的批示肯定,并在全国推广。
进入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创新发展,成为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其核心理念是坚持党的领导,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实现共建共治共享。这一经验在化解邻里纠纷、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创新调解方式,化解邻里纠纷
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司法局积极践行“枫桥经验”,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模式。例如,昭乌达南路司法所与属地综治办、派出所、消防等部门紧密合作,成功调解了一起因火灾问题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通过多方联动,找准问题症结,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赔偿协议。
在广东深圳龙岗区,“忠哥调解室”创新调解手段,成功化解了一起长达数年的物业纠纷。调解员忠哥通过多方介入、实地查看和耐心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共识,并签订了调解框架性协议。这一案例展示了“忠哥调解室”创新调解手段,联动多方参与,成功化解物业纠纷,维护了小区间的邻里和谐。
在贵州松桃自治县,通过构建综治中心、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创新网格服务模式等措施,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提升社会治理水平。该县通过“数字苗乡”治理预警平台,实现矛盾纠纷的线上处理和快速化解。同时,该县还注重基层治理队伍建设,优化网格设置,配备网格员和联户长,确保组织运行顺畅。今年以来,各级综治中心成功化解矛盾纠纷7162起,化解率高达98.92%。
“枫桥经验”的现代意义
“枫桥经验”之所以历久弥新,关键在于其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在新时代,“枫桥经验”被赋予了新的内涵和外延,成为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
首先,“枫桥经验”强调党的领导和群众路线的有机结合。在邻里纠纷调解中,基层党组织发挥着核心领导作用,而群众则成为社会治理的主体力量。这种上下联动、内外结合的工作机制,有效凝聚了各方力量,形成了社会治理的强大合力。
其次,“枫桥经验”注重源头治理和预防为主。通过建立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化解潜在的矛盾纠纷,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矛盾。同时,通过法治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解决纠纷。
最后,“枫桥经验”强调多元化解和综合施策。在化解邻里纠纷时,不局限于单一的调解方式,而是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形成“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平台。这种多元化解机制,既提高了调解效率,又增强了调解效果。
结语
“枫桥经验”作为中国社会治理的宝贵财富,其在化解邻里纠纷中的成功实践,为我们提供了重要的启示。在新时代,我们应继续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不断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