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象牙手链入境,小心被“关照”
携带象牙手链入境,小心被“关照”
近日,广州海关在空港口岸旅检进境渠道查获一名旅客违规携带象牙制品进境,查获象牙项链、珠串、珠子等象牙制品共31件,重843克。这一案例再次敲响警钟,提醒公众携带象牙手链等制品入境中国存在严重的法律风险。
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及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如《海关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未经许可携带或邮寄象牙及其制品进出境属违法行为。个人佩戴象牙本身并不违法,但如果所佩戴象牙是个人非法购买的,便是违法的。即使是祖传的象牙制品,如果不能证明其合法来源,也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象牙制品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制品,需要《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签发的允许进出口的证明书才能合法携带。而实际上,自2020年4月15日起,中国继续严格禁止进口象牙及其制品。这意味着,除合法持有《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并按规定办理海关手续外,禁止贸易、携带、寄递象牙等濒危物种及制品进出境。
违法携带象牙制品入境的后果非常严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运输、携带、邮寄象牙及其制品进境未向海关申报的,予以没收或责令退回。如果以逃避海关监管方式走私象牙进境,可能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51条第2款规定,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罗某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案为例,罗某通过快递邮寄入境疑似象牙制品,申报为模型、手办、摆件。经鉴定,这些制品为非洲象或亚洲象上门齿加工制成,共计2.675千克,价值人民币111,459.23元。最终,罗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这个案例充分说明了违法携带象牙制品入境的严重性。
为了保护濒危大象物种,中国作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缔约国,有责任和义务打击非法象牙贸易和走私。同时,这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因此,建议广大公众不要尝试携带象牙手链或其他象牙制品入境中国。遵守法律规定不仅是履行公民义务,也是对濒危动物的保护。如果需要进一步帮助,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详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