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构建多元养老服务体系:高龄补贴全覆盖,长者食堂加速建
泉州构建多元养老服务体系:高龄补贴全覆盖,长者食堂加速建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如何提升老年人的生活品质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泉州市作为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城市,积极探索养老服务新模式,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让老年人拥有更多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养老院工作人员与老人互动(光大百龄帮-惠安颐养中心 供图)
近日,泉州市民政局局长陈劲松以及养老服务科科长方海涛详细介绍了该市在养老服务方面的政策措施和具体实施情况。
高龄补贴全覆盖
目前,泉州市已全部实现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享受高龄补贴,具体补贴由各县(市、区)根据财力,从50元到300元标准不等,对其中的低保老年人,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增发高龄补贴。对百岁以上老年人实施固定生活补贴,补贴标准每人每月不少于300元,每人每年发放1500元慰问金。
长者食堂建设加速
泉州市已建成177个长者食堂,2024年将再新建88个。每个项目补贴30万元,并要求建设在农村幸福院、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或者是社区的“党建+邻里”中心,建设面积一般在200平方米左右,同时要求餐厅和厨房分开,餐厅要提供50个餐位以上,满足100个人就餐。长者食堂对老年人都有优惠。
引进高端养老项目
目前泉州市中心市区有三家大型养老服务机构,分别为泉州江南老年颐乐园、泉州市社会福利中心(一期)养老院和泉州市龙人伍心金秋家园。此外,泰康高端养老项目也已入驻泉州,地址位于丰泽区东海街道东宝片区、通港东街南侧,占地面积49亩,建筑面积约7.9万平方米,设有床位1500张,预计将于2027年开始收住老年人。
家庭养老床位建设
2023年泉州市积极申报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项目,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的对象为本市户籍60周岁及以上且在本市长期居住的、有固定场所的,有较为稳定的家庭照护者、有类似养老机构照护需求的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居家老年人。
入住补贴政策
为减轻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的经济负担,泉州市已有9个县(市、区)出台本地户籍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贴政策。补贴标准按照老年人自理、半自理、全护理分为三个档次,不同地区补贴金额有所不同。
失能老年人照护保障
泉州市对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照护有三项保障措施:
- 给予老年人护理补贴。低保和计生特殊家庭完全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护理补贴300元。
- 给予特困老年人补贴。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最低每人每个月1241元,最高每人每个月2202元;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最低每人每个月1861元,最高每人每月3303元。
- 对低保对象中完全失能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给予补助,补助额度为入住养老机构实际收费标准扣除老年人已获得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残疾人“两项补贴”后的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