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杀熟:七成受访者认为存在,专家呼吁完善法规加强监管
大数据杀熟:七成受访者认为存在,专家呼吁完善法规加强监管
近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发布的一份调查报告再次将大数据杀熟现象推上风口浪尖。报告显示,超过七成(76.77%)受访者认为存在大数据“杀熟”现象,超六成(64.33%)受访者表示有过被大数据杀熟的经历。这一数据不仅揭示了大数据杀熟的普遍性,也反映了消费者对这一问题的深切关注。
大数据杀熟,这一听起来颇具科技感的词汇,实际上是一种隐蔽的商业策略。它指的是企业利用大数据技术,根据用户的经济状况、消费行为、浏览记录等数据,在同一时间提供商品或服务时,针对不同用户制定不同的定价策略。这种做法在多个领域都有所体现,特别是在网络购物、在线旅游消费、外卖消费等领域尤为突出。
以在线旅游消费为例,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发布的《在线旅游消费维权舆情报告(2023)》显示,在8861条在线旅游消费维权舆情中,涉及传统平台的舆情占75.39%,涉及新型平台的舆情占24.61%。其中,大数据杀熟问题占比高达12.28%,且不仅存在于传统平台,也开始向新型平台蔓延。
更令人担忧的是,大数据杀熟的方式正在不断翻新。除了传统的“同货不同价”,一些平台还通过广告联盟分享用户数据、针对用户特点提供特定服务、多次浏览后自动涨价、默认勾选之前购买过的产品等方式,进一步模糊了价格差异的边界。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就梳理出了8种大数据杀熟形式,包括新老用户打折优惠信息不同、广告联盟分享用户数据、针对用户特点提供特定服务等。
面对如此隐蔽且复杂的商业策略,消费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正如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所言,大数据杀熟是一种严重背信行为,不符合道德要求,更违反法律要求。消费者与网络平台之间的“熟”即“用户黏性”,消费者基于信任使用平台,不再货比三家;平台企业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对熟悉的顾客提供相对较高的价格,甚至歧视性待遇,属于典型的不诚信行为。
从法律层面来看,我国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遏制大数据杀熟现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应当保证决策的透明度和结果公平、公正,不得对个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此外,《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也对大数据杀熟行为进行了规制。
然而,实际执行中仍面临诸多挑战。大数据杀熟的即时性、隐蔽性、模糊性和复杂性,使得消费者在维权时面临辨别难、举证不易、维权困难的困境。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兵指出,大数据杀熟主要体现为经济学上的价格歧视,即对不同消费者实行不同的销售价格或收费标准。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也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的秩序。
面对大数据杀熟这一顽疾,各方都在积极寻求解决方案。专家建议,首先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大数据杀熟的判断标准,加强对多发平台的常态化监管。其次,应加强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引导平台合理使用信息,对违法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益的行为进行查处。最后,推进算法透明机制,打破“算法黑箱”,保护消费者的算法知情权与选择权。
作为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也至关重要。在购物时,可以尝试使用多个账号进行价格比较,留意平台的优惠信息是否透明,对于明显不合理的价格差异要保持警惕。同时,积极向相关部门举报可疑行为,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大数据杀熟现象的出现,考验着商业伦理和技术创新的边界。在追求商业利益的同时,企业更应坚守诚信经营的原则,尊重和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只有这样,才能构建一个健康、可持续的市场环境,让技术真正服务于人,而不是成为牟利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