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资购房引纠纷,加拿大法院这样判定产权归属
父母出资购房引纠纷,加拿大法院这样判定产权归属
在家庭财务安排中,清晰的协议和明确的产权界定至关重要。一个加拿大华裔家庭因房产纠纷而对簿公堂的故事,为我们提供了深刻的启示。
一笔钱,两处房,三方纠葛
加拿大多伦多一个华裔家庭,一对父母养育了两个女儿,原本和睦的家庭却因两处房产的纠纷而破裂。
2003年,第一套房:Strathmore 房产
2003年,父母决定在多伦多购买一处投资房,总价26万加元。首付10万加元由父亲出资,剩余16万加元以两个成年女儿的名义贷款,母亲作为担保人。房屋产权登记在姐妹俩名下,但实际所有费用均由父母承担,姐妹俩未出资分文。
交房后,二女儿带着男友和朋友帮忙打扫,母亲为此还特意准备了感谢宴。为了方便管理,母亲开设了一个联名账户,账户挂了父母和两姐妹的名字,但日常运营完全由母亲负责。当房子没有租客时,短缺的费用全靠母亲补上,姐妹俩从未往账户里存过钱,也未参与房屋管理。
后来,姐俩离开家住,一起租了一套公寓。一年后,大女儿和男友搬到了一起,二女儿又回父母身边。
2011年,第二套房:Goodison房产
到了2011年,大女儿和男友决定一起买房。他们希望母亲也出点钱,还提出按出资比例分配产权:母亲出资2/3,拥有2/3权益;他们俩出资1/3,共享1/3产权。母亲拿出了10万加元存款,还通过抵押Strathmore房又贷出了10万加元,一共投入20万加元。
然而,三年后,母亲发现大女儿从她们的联名账户里私自提走了16,800加元。问起来,她不但不想解释,还说自己是Strathmore房的“主人”,并张罗卖房分钱。再后来,大女儿通过律师通知了妹妹,要么买下她的50%产权,要么卖掉房子,收益俩人平分。
这下,母亲生气了,女儿的做法完全没把她当回事。2016年,她一纸诉状把大女儿和女婿告上了法庭。
大女儿认为,母亲这些年来对他们的经济援助,是”无偿赠予“,她不存在任何还款义务。但母亲坚持认为,钱不是“白送”的,是投资。
该怎么判?
法庭判决时,参考了一个2007年的经典案例:Pecore v. Pecore(2007 SCC 17)
在这个案子中,一位父亲(Mr. Pecore)把自己的银行账户加上了女儿 Paula 的名字,成了联名账户。结果,父亲去世后,Paula 的继母说,这个账户里的钱构成遗产,应按遗嘱来分配。Paula 则表示账户里的钱全部归她,因为她拥有 Right of Survivorship。两人各执一词,最后闹到了最高法院。这个案子,就成了加拿大最高法院关于 Resulting Trust 的经典案例。
法庭要看老爸的“真心话”
- 加拿大法律有个默认规则,叫“Resulting Trust“,中文叫做 “结果信托”,也被翻译成“归复信托”、或“推定信托”。如果有人把资产无偿转给另一个人,法律假设这个资产并不是送出去的,而是暂时“借放”,接收的人其实是在替原主保管;
- 不过也有例外,比如父母给未成年孩子钱,这种情况默认是“赠予推定” – Presumption of Advancement,直接认定是礼物、是赠予。
那问题来了:Paula是成年人,不适用只针对未成年人的”赠予推定“。当父母将财产无偿转移给成年子女时,“结果信托”的推定适用。女儿要证明父亲有明确赠予的意图。如果无法证明,法律会认为这些资金依旧是父亲的财产,加上女儿名字只是起“代持”作用。
好在,父亲在生前留下了一些线索:父亲曾明确表示,这些钱是为了以后 Paula 生活方便而留给她的;他把账户变成联名的,就是希望 Paula 可以直接使用这些钱,不用等遗产分配。有了这些证据,Paula 才成功地推翻了“结果信托”,证明这笔钱是父亲送她的礼物。
最高法院的“金句总结”
- 成年子女没有“赠予优待”:成年子女要证明父母的无偿转账是礼物,得拿出证据,不能靠法律默认
- 证据很重要:法庭会看当事人转账时的动机,比如有没有书面记录、当时说过什么、以及行为举动
- 把话说清楚:这个案子也提醒大家,重要的财务安排最好提前写清楚,不然容易引发家庭战争
这个案子后来成了法学教材里的经典案例。
现在,回到这对母女争房产的案子,法官判决如下:
- 关于Strathmore房产 – 法庭认定,这套房的实际持有人(beneficial owner)是母亲。父母支付了购房款和所有开销,姐妹俩既没出钱也没提供过任何实质性的贡献。她们虽然是名义上的产权人,但更像“代理人”,儿真正的主人是母亲(父亲此时已过世)。最后,法庭判决将房产产权转回母亲名下。
- 关于Goodison房产 – 法官确认母亲出的20万加元占购房款的35.6%,因此母亲应拥有相应的权益。大女儿和女婿坚持这笔钱是母亲的赠予,但拿不出任何书面证据支持。最终,法庭要求大女儿从卖房收益中支付母亲13.4万加元作为回报。
我们学到了什么?
家庭财产,不仅是钱的事, 它涉及信任、感情,也关乎法律规则。对于父母来说,帮孩子是情分,但明确自己的权益才是底气。如果当初父母和子女在购房时就有清晰的协议,后面的诉讼或许根本不会发生。
房子可以再买,亲情却不可重来。想要家和万事兴,就要提前安排好。签订一张白纸黑字的协议,是维系家庭和谐的关键。帮孩子归帮孩子,但别让自己的晚年生活输在“含糊”二字上。家里有类似问题的,不妨多和家人沟通,必要时也可以咨询专业人士。毕竟,房子再大,也不如心宽;钱再多,也不如一家人和气。
本文作者:Carol Ma,加拿大注册会计师,信托遗产规划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