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社局上线“行风热线热点追踪”!回应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热点问题
梅州市人社局上线“行风热线热点追踪”!回应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热点问题
近日,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线《行风热线热点追踪》节目,对市民关心的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技工教育和劳动关系等方面的热点问题进行回应。该节目通过权威解读和具体案例分析,帮助市民了解最新政策动向,维护自身权益。
产假工资发放标准
市民王女士反映,她于2024年8月中旬开始休产假,10月中旬公司宣布放假,未上班员工按照最低工资标准1620元/月发放工资,且告知她也从10月开始按照1620元/月领取产假工资。她希望相关部门告知这种做法是否合理。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回复,根据国家规定,公司每月按照梅州市最低工资标准1620元向王女士支付产假工资是不合规的。女职工在怀孕、生产及产后哺乳等特殊时期,受国家法律的特别保护。产假期间依法享受产假工资待遇,产假工资应为本人休产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如果企业没有按规定发放产假工资,市民可以直接拨打人社部门投诉电话:2128111,相关工作人员会及时跟进处理。
工龄计算问题
市民叶女士咨询,她刚毕业时在深圳工作了两年,交了19个月的社保,后来回梅州进入事业单位上班。她想了解在企业工作的这段时间是否可以计算工龄?单位算年假的年限时,企业工作的那两年是否也可以计入?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回复,按照事业单位工龄计算有关规定,叶女士在企业工作期间,如果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招聘到事业单位后,其缴交社保的工作年限是可以计算工龄的。事业单位计算年假时,在企业可计算连续工龄的工作年限,可计入年假的年限里。
养老金资格认证
市民刘先生反映,他的社保费用已经几个月不正常了,自从2024年四五月份开始,有时候有发,有时候不发,一个月是两百多元。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回复,经与刘先生电话联系,查实其本人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待遇人员,由于其本年度未及时资格认证,导致养老金停发。经过镇党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耐心协助,已为其成功补发养老金。根据规定,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待遇(简称“养老金”)的参保人,需每年进行资格认证,且每年认证的间隔时间不能超过12个月。逾期认证的,系统将暂停发放养老待遇。建议城乡居民线下就近到镇村党群服务中心、社保卡发卡银行网点办理资格认证业务,或通过粤省事、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线上认证。
退休政策
市民黄女士在节目中咨询,她两年后将满50岁退休,但感觉自己还年轻,能否按照毕业时的干部身份退休,不按工人身份退休。市民陈女士也咨询,她档案上的身份是干部的,能否按照干部身份退休,或不满30年工龄的能否再推迟到工龄超过30年后再退休。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回复,如果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干部身份的女性是55周岁退休;聘用制干部原身份工人的话是50周岁退休,但按粤人社发〔2012〕70号文“有工勤岗位受聘到管理或专技岗位满10年且执行了所聘岗位工资待遇的人员”规定,在满足既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到55周岁退休的。如果是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以工作的岗位进行判断,具体以劳动合同为准。相关政策中并没有“不满30年工龄的能否再推迟到工龄超过30年后再退休”的规定,但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与单位协商一致的,可以弹性延迟退休,延迟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
市民可以通过《行风热线热点追踪》节目了解最新的政策动向,维护自身权益。节目详细回应了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包括产假工资的合法发放、工龄计算、养老金资格认证以及退休政策等,为市民提供了权威的政策解读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