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最新安置房事件看:拆迁安置房五大法律要点
从最新安置房事件看:拆迁安置房五大法律要点
2024年,某市一拆迁安置小区因房屋质量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数百户居民因安置房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而拒绝入住,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这一事件不仅暴露了安置房建设中的诸多问题,也凸显了了解拆迁安置房法律要点的重要性。本文将从安置房的定义与性质、选址与建设标准、产权归属与登记流程、补偿标准以及交付条件与验收标准等方面,全面解析拆迁安置房相关的法律要点。
安置房的定义与性质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
从法律性质来看,安置房分为两种主要类型:
100%产权的安置房:这类房屋符合我国物权法关于完整物权的规定,被安置人依法享有对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可以办理房产证并进行自由交易。
非100%产权的安置房(如小产权房):这类房屋因土地性质(通常为集体土地)和建设审批程序的瑕疵,无法获得完整产权登记,只能在集体内部有限流转,交易风险较高。
安置房的选址与建设标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和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建设质量监管的通知》中,对安置房的选址和建设标准提出了明确要求:
选址要求:充分考虑居民就业、医疗、入学、出行等需要,严格项目选址审查,加强小区和户型设计,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
建设标准:必须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原则,取得规划、施工许可后方可进行施工。
配套设施:相关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以及与项目直接相关的城市道路、公共交通、通信、供电、供水、供气、供热、停车库(场)、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要与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安置房的产权归属与登记流程
安置房的产权归属和登记流程是被拆迁人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根据相关规定:
产权人已故的情况:未办理被拆迁房屋继承公证的,可由直系亲属代为申请办理;已办理继承公证的,可直接将安置房产权登记在继承人名下。
办理房产证流程:持购房合同、安置协议、身份证等要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需缴纳房价1.5%的契税和0.05%的印花税,以及小额手续费和杂费。具体流程各地略有不同,以上海为例,需要提交《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动迁单位原《房地产权证》、《动迁协议》等地籍图、房屋平面图、契税完税证明等材料。
安置房的补偿标准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安置房的补偿标准主要包括:
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或两者结合的方式。其中,征收市政工程和单位、学校、企业厂房、仓库、祠堂及公共设施等鼓励实行货币补偿方式,旧城改建和“旧村庄”改造工程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方式或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相结合的方式。
补偿内容:
-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 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助和奖励。
安置房的交付条件与验收标准
安置房的交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 符合设计规范,每套房屋面积不低于45平方米。
- 符合国家安全和技术标准,必须具备房屋验收合格证,所有证照齐全。
-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综上所述,拆迁安置房的法律要点涉及多个方面,从定义性质到选址建设,再到产权登记和补偿标准,每个环节都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被拆迁人而言,了解这些法律要点不仅有助于维护自身权益,也能促进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政府部门在制定和执行拆迁安置政策时,也应充分考虑被拆迁人的合理诉求,确保拆迁安置工作的合法性和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