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法》下的校园霸凌界定
《未成年人保护法》下的校园霸凌界定
近日,“职校女生滋扰他人”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再次将校园霸凌问题推到了公众视野。这起事件不仅让我们看到了校园霸凌的恶劣影响,也让我们开始思考:究竟该如何界定校园霸凌?《未成年人保护法》为我们提供了明确的答案。
法律如何界定校园霸凌?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30条第3款明确界定了学生欺凌:“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
这一定义强调了几个关键要素:
- 主体:发生在学生之间
- 主观意图:蓄意或恶意
- 手段:包括肢体、语言及网络等
- 后果: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
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印发的《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欺凌的范围和构成要素,强调了单次和多次欺凌行为都应严肃对待。这一界定不仅涵盖了传统的肢体暴力,还包含了语言侮辱、网络欺凌等新型霸凌形式,体现了法律的全面性和前瞻性。
为什么需要明确界定?
校园霸凌的界定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直接关系到事件的处理和预防。正如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副部长姚建龙所说,此次概念上做出的界定比原先更加科学准确,包容性及针对性更强,也更加符合我国通常意义上对学生欺凌的理解。
以天津市为例,近三年的伤害监测数据显示,6~17岁儿童青少年发生暴力、斗殴事件占比达15.5%,其中近一半发生在学校。这些数据表明,校园霸凌并非个案,而是具有相当普遍性的问题。
如何预防和应对校园霸凌?
面对校园霸凌,我们不能仅停留在谴责与惋惜,更应积极构建心理防线,从源头上遏制校园霸凌的发生。
学校层面:应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
家庭层面:家长应关注孩子的情绪变化,及时发现潜在的霸凌问题。社会各界也应通过公益广告、影视作品等形式,提高公众对校园霸凌的认知与重视。
社会层面:专家建议在省级层面出台更细化的预防校园欺凌文件,增强可操作性。同时,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建立健康的人际关系。
结语
校园霸凌不仅伤害了受害者,也折射出施暴者内心的扭曲。《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明确界定,为我们提供了法律依据和行动指南。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孩子们营造一个安全、和谐、友好的成长环境。因为,没有一个孩子,应该在恐惧中度过他们的青春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