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治理需转型:从追求致富到维护基本秩序
村级治理需转型:从追求致富到维护基本秩序
2024年7月,全国人大赴Z省就《村委会组织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Z省相关部门在汇报中指出,该省2万个村委会普遍存在"干部干、群众看"的现象,村干部带领群众致富能力不足,且面临选拔难、待遇低、社保不健全等问题。这一现象引发了学者贺雪峰对村干部选拔和管理的深入思考。
一、村干部选拔困境
在调研中发现,当前村干部队伍已呈现年轻化趋势。由于上级对报表和留痕要求的提高,一些因生育原因待在家的育龄妇女和尚未就业的大学生逐渐成为村干部的主要来源。然而,真正适合担任村支书的人选却难以寻觅。因为村庄中绝大多数有能力的青壮年都已进城务工,留在村里的多是缺乏市场经验的老年人。
乡镇在选拔村干部时,倾向于选择那些在城市打拼并取得成功的人士。为了吸引这些人回村任职,乡镇需要提供多重保障:包括特殊的公务员晋升渠道、完善的社会保障、高于外出务工平均工资的报酬,以及允许从村集体项目中获取额外收益的机会。即便如此,回村任职的成功人士也往往难以长期坚守,原因包括工作压力大、晋升机会少、集体经济难以盈利、未来保障不确定、工资水平偏低等。
二、村级治理制度的困境
当前村级治理制度设计存在误区,过分强调村干部带领群众致富和推动集体经济发展的功能。实际上,在当前阶段,农民致富的机会主要在城市和市场,而非农村。同时,发展集体经济往往导致村级负债,而村干部并非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难以获得村民的信任和支持。
三、村干部的合理定位
在中西部农业型农村地区,真正的治理资源应是那些留在农村的群体:通过流转土地形成适度规模经营的中农、从城市返乡的低龄老年人以及留村的育龄妇女。这些人最了解农业生产,最懂得村民生活,最适合担任村干部。他们不需要高工资和特殊保障,只需要适当的误工补贴,就能有效维持农村的基本生产生活秩序。
四、对村级治理的反思
当前的村级治理制度设计存在重大误区,过度依赖国家投入和传奇式村干部,反而导致形式主义盛行,无人愿意担任村干部。在国家每年投入超过2万亿元三农财政资金的背景下,这种现象值得深思。实际上,村干部的主要职责应是维持农村基本生产生活秩序,而非承担过高的发展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