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返聘人员工伤赔付难题亟待破解
退休返聘人员工伤赔付难题亟待破解
2023年10月,四川德阳的李珀女士在从事保洁工作时不幸受伤,导致左腿骨折。由于她已经年满60岁,超过了法定退休年龄,无法被认定为工伤,只能通过民事诉讼途径寻求赔偿。然而,这一过程不仅耗时耗力,而且赔偿金额远低于工伤保险待遇。李珀女士的遭遇,折射出我国退休返聘人员工伤保障制度存在的困境。
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越来越多的退休人员选择返聘继续工作。然而,他们在工作中遭遇工伤时,往往面临权益保障的困境。退休返聘人员的工伤赔付问题,已经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课题。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认定较为复杂。对于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享受基本养老待遇的返聘人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这意味着,这类人员无法直接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获得工伤保险待遇,而只能通过《民法典》等民事法律寻求赔偿。
然而,对于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返聘人员,情况则有所不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明确规定: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如果退休人员受聘于其他单位,且该单位已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同样可以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尽管如此,退休返聘人员在工伤赔付过程中仍面临诸多困难。首先,工伤认定难是一个突出的问题。由于退休返聘人员的特殊身份,许多地方的社保部门不愿或不敢轻易认定其为工伤,导致受伤员工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次,赔付标准和范围存在争议。在劳务关系框架下,赔偿金额往往低于工伤保险待遇,且具体赔偿项目和标准缺乏统一规定,容易引发纠纷。此外,通过民事诉讼途径寻求赔偿,程序复杂且耗时长,给受伤员工及其家庭带来沉重负担。
面对这些困境,社会各界纷纷呼吁完善退休返聘人员的工伤保障制度。有专家建议,应尽快修订《工伤保险条例》,明确将退休返聘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并统一工伤认定标准和赔付范围。同时,可以考虑建立专门的退休返聘人员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政府共同出资,为这一群体提供更有力的保障。此外,简化工伤认定和赔付程序,提高效率,也是亟需解决的问题。
退休返聘人员为社会经济发展贡献了智慧和力量,理应得到充分的权益保障。我们期待相关部门能够关注这一问题,尽快完善相关制度,为退休返聘人员织密织牢工伤保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