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人行涵洞蓄水养鱼,交通执法部门紧急联合处置
重庆:人行涵洞蓄水养鱼,交通执法部门紧急联合处置
近日,在重庆永川区来苏镇沿线的永泸高速12公里附近,重庆交通执法部门发现有人在人行涵洞蓄水养鱼,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经调查,该处涵洞因排水沟被泥沙堵塞,形成简易"水塘",附近村民朱某见状便在此处养鱼。执法人员立即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工作,并对朱某进行普法宣传,最终成功消除安全隐患。
人行涵洞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一部分,其安全性和功能性至关重要,将其当作养鱼池,不仅影响了市容市貌,更可能带来安全隐患。5月27日,在永川区来苏镇沿线的永泸高速12公里附近,重庆交通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五大队执法人员发现有人竟利用人行涵洞蓄水养鱼,于是执法人员联合相关部门立即开展调查工作。
经调查,进入汛期以来,辖区雨水较为频繁,由于该处涵洞排水沟被泥沙堵塞,导致涵洞排水不畅,短时间内形成了一个简易“水塘”。居住在该处附近的村民朱某见状后,竟突发奇想对该涵洞周围进行简易处理并设置拦网,并投放鱼苗进行养鱼。
对此情况,执法人员立即联合来苏镇综合执法大队、当地驻村干部组成工作组,共同开展除险清患工作。工作组先对朱某进行普法宣传,并通报了近期发生的高速公路塌方事故,告知其当前正值汛期,堵塞涵洞排水口将严重影响上方高速公路的通行安全,且继续蓄水浸泡将会对路基造成影响,带来严重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清除堵塞,将涵洞恢复原貌。
起初,当事人还不理解,抵触情绪较大。工作组又与其家人取得联系,共同做通其思想工作。经过反复普法宣传和劝解,当事人朱某认识到涵洞蓄水养鱼的危害,承诺将该涵洞恢复。
为尽快消除安全隐患,执法人员立即组织高速公路营运单位将该处涵洞积水进行清理,并将在涵洞清淤后进行重新修缮。
重庆交通执法总队提醒:高速公路涵洞作为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严禁堵塞、损坏、改变排水系统,或者利用涵洞、排水沟等设施设置闸门、筑坝蓄水、引水灌溉。希望高速公路沿线居民提升公路安全保护意识,共同护路爱路。
本文原文来自重庆交通执法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