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战场到舞台:古代掷剑术的演变之路
从战场到舞台:古代掷剑术的演变之路
古代"掷剑术"是一种独特的剑术形式,它不仅在战争中发挥重要作用,还发展成为精彩的剑舞表演和杂技艺术。从战国秦汉到现代,掷剑术经历了怎样的演变历程?本文将为您详细解读这一古老技艺的传承与发展。
掷剑术的起源与特点
战国秦汉年间,斗剑盛行,古书无法还原全部的剑术,但《汉书》中至少留下了两种剑术:“斩剑术”与“击剑术”。这两种剑术在使用的器械和技巧上都有很大区别。“斩剑术”自不必说,而“击剑术”亦作“掷剑术”,主要是把利剑投掷出去,以击中高处或远处的猎物(敌人),其作用相当于投枪,这也是“掷剑”技巧产生的基础。
掷剑术不仅要求其准确性,还要求抛掷的高度与距离。由于用来投掷的剑不宜过长,所以其剑身应该相对较短,可以算作是西周短剑技术的遗存或延续。
战争中的掷剑术
史料记载,将掷剑术大面积地运用到战争中的当属周武王的“虎贲三千”,这是一支崇尚个人英雄主义的部队。虎贲之士担当着战争中冲锋陷阵的危险任务,出生入死是家常便饭,所以个个身怀绝技,而且特别精于剑术,是当时受人称道的剑术奇才,也是西周剑术的掌握者与传承者。临战时,虎贲之士的战车上除了配备有长兵器戈、矛、戟之外,还配有短兵器剑等以便近距离格斗。
《史记·苏秦列传》评论韩国剑之锋利时云:“韩卒之剑戟皆出于冥山……皆陆断马牛,水击鹄雁,当敌即斩坚甲铁幕。”这段文字除了特别强调利剑可以在水面上击中飞禽之外,也说明韩国将士基本都已经熟练掌握了掷剑术,而且还能将掷剑术普遍运用于战争之中。
掷剑术的传承与演变
周武王决定放弃征战,改用文教政策统一天下收复民心之时,虎贲之士也被改为周武王的皇家卫队,世人便用“虎贲之士说剑”来评论周武王息战后的情形:“散军而郊射,左射狸首右射驺虞,而贯革之射息也;裨冕搢笏,而虎贲之士说剑。”这不仅说明周武王息战决心之大,也同时说明作为周武王精锐部队的虎贲之士,因为掌握着精湛的剑术,在战争停息之后,仍可以用讲习剑术的方式得到世人的尊重。
掷剑术不但用于战争中,还经常出现于仗剑云游的剑侠手中,侠客们持短剑与长剑相匹配,也与长剑相对抗,正如《史记·刺客列传》中“荆卿好读书击剑”句下司马贞索隐云:“持短入长,倏乎纵横之术也。”这里的“长”与“短”,都是指的剑器,司马贞把长剑与短剑之间的对峙,比做战国时的合纵连横之对策,长则劈砍斩斗,短则近身相搏,持短破长之中,才可以将剑术运用的游刃有余。
《陕西通志》卷十一中“同鼎山”条有云:“崖半有飞虎洞,相传有飞虎伏洞为害,一异人掷剑毙之。今剑在石窟内可摇不可拔。”此记载虽有神话色彩,却可以看出杀虎之举系一游侠所为。既是崖上飞虎,一定动作迅猛而不可以近距离接触,所以只有飞掷利剑,方可以将其杀死。而掷出以后的剑甚至可以插入石缝中拔不出,可想掷剑人的劲道。
掷剑术的表演艺术
到了唐代,掷剑发展到了剑舞表演,受到当时民众的普遍喜爱。唐代最知名的剑舞明星就是杜甫笔下的公孙大娘:这位杰出的女性为开元盛世时第一善舞剑器之人,诗圣杜甫用精妙的诗句记下了这位“玉貌锦衣”的公孙大娘的舞姿:“火霍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从杜甫的诗句来看,公孙大娘的剑舞快捷惊人,似乎也在表演掷剑术,她将寒光闪闪的利剑掷向高空时,才能达到“火霍如羿射九日落”的惊人效果,也使她的表演有了吸引眼球的亮点。
另一位高超的剑舞者就是裴旻。裴旻的剑是以高掷后又能准确地承接住为看点,民众之所以为裴旻的剑舞绝倒,是因为他最终展现的掷剑之术。裴旻能够“掷剑入云,高数十丈,若电光下射,漫引手执鞘承之,剑透空而入”,包含着掷剑的“高”、“准”、“险”等元素,这是唐代剑舞的共性。
至宋代,已有人把这种掷剑技巧发展成一种群体剑舞,宋代曾亮公、丁度所著《武备兵要》后集卷九记载云:“初,帝(指宋太宗)选诸勇士数百年教以剑舞,皆能掷剑空中,跃其身左右承之,妙绝无比,见者无不恐惧。”从这段文字看出,这种剑舞已发展为数百人一起表演的巨大阵容,数百人一起将剑抛向空中,在跳跃与闪转之中还可以准确接住飞剑,不可不让人震撼。
跳剑术的兴起
当掷剑术已发展到非常精良之时,出现了一种杂技化的“跳剑”术,《列子·说符》中有关于跳剑术的记载云:“宋有兰子者,以技干宋元。其技以双枝,长倍其身,属其蹬,并趋并驰,弄七剑迭而跃之,五剑常在空中。元君大惊,立赐金帛。”
所谓“跳剑”,就是把数把剑一起抛掷于空中,跳剑者可以双手承接住其中两把,而让其他的剑在空中跳动。因为“跳剑”伎常与其他的杂耍艺人一起表演,所以渐渐成了百戏之一。
到了汉唐,“跳剑”已是当时百戏中最为常见的节目,汉画中常有跳剑的画面。唐太子李承乾就非常痴迷于“跳剑”,《旧唐书》列传第二十六“太宗诸子”中“恒山王承乾”条下记载云:“(李承乾)学胡人,椎髻剪彩为舞衣,寻橦跳剑,昼夜不绝。”
掷剑术的现代传承
在宋代,用于实战的“掷剑”飞刀之类,宋以后在军中和民间也还时有所见,并且在小说中有大量反映。如《水浒传》第四十七回,写“扑天雕”李应:“背藏五口飞刀,百步取人,神出鬼没。”第五十九回写“八臂哪叱”项充:“能使一面团牌,牌上插飞刀二十四把,百步取人,无有不中。”这些描写都具有历史的真实性,只是有所夸大而已。
随后,在成书于金元之间的《新编五代史平话·梁史平话》中描述黄巢:“性好舞剑,会把剑向空中掷去,一剑须杀一人。”也就是说,在宋元时期,跳剑剑术已经逐步发展成了一种类似于“夺命飞刀”的杀人利器。
到了现代,特别是近代武侠小说兴起后,剑的功能就发展到神出鬼没、无可方物了。当然,不管小说家们如何渲染铺张,其实无非都是“掷剑”的延续和扩大,从这一点来看,古代的“掷剑术”对现代武侠小说的起源也有一定的意义。直到今天,表演性的飞刀仍是比较常见的杂技节目,民间武术界也不乏飞刀的练习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