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野生动物保护,肯定没人告诉你
关于野生动物保护,肯定没人告诉你
每年11月是野生动物宣传月。你知道野生动物的含义是什么吗?哪些动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管理保护的范围?在野生动物保护中,检察机关能做些什么?本文将为你详细解答这些问题。
什么是野生动物?
野生动物是指天然分布在自然环境中的动物种或其种群。出于保护管理和科研等目的,人工驯养但尚未形成明显遗传变异的动物种或其种群也被称为野生动物。
野生动物资源属谁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条规定,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哪些动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管理保护的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条的规定,主要有两类。
一类是珍贵、濒危的动物,包括国家一级、二级重点保护和省级政府规定重点保护的种类。这类动物的名称都在国家和各省份公布的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但涉及目前农村养殖的并不太多,有的也不很普遍 。如各种鹿、熊、猴、灵猫、牦牛、麝、孔雀、勺鸡、锦鸡等。
另一类是有益的、有重要经济和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简称“三有”保护动物)。国际林业局已于2000年公布了这类动物的名单,总共有1700多种,涉及目前农村养殖的种类比较多,如貉、麂、果子狸、麝鼠、山鸡、雁鸭类、鹧鸪类、蛙类、蛇类及一些经济昆虫类等百余种。此外,根据国务院批准颁布的《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的规定,从国外引进的野生动物(家禽家畜除外)也分别列为国家和地方(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牦牛
果子狸
"三有"保护动物:
有益的、有重要经济和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
如:红嘴鸥
野生动物的保护分为几级?
野生动物的保护级别分为国家重点保护(包括国家一级保护、国家二级保护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物种)、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地方一般保护野生动物。
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儒艮
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亚洲象
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朱鹮
什么是珍贵动物?
珍贵动物是指属于我国特产稀有和我国很少或濒于灭绝,以及目前虽有一定数量但已逐渐减少的在经济、科研、文教、卫生等方面具有重要价值的动物,统称为珍贵动物。通常分为3类。
第一类:我国特产稀有或世界性稀有或濒于灭绝的珍贵动物,如大熊猫、金丝猴、虎等。这些动物应严禁猎捕,如因特殊需求,需经林业部(现为国家林业局)批准,才能猎捕。
第二类:数量较少,有绝灭危险或分布地区有限而经济价值高的珍贵动物,如大天鹅、小天鹅、白鹳等。这些动物,应禁止猎捕,如需捕捉,需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部门批准,并报国家林业局备案。
第三类:目前尚有一定数量,但正逐渐减少的珍贵动物,如黑鹳、卷尾鹈鹕、金雕等。保护珍贵动物是衡量科学文明和进步的一个标尺,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认真保护,否则有灭绝的危险。
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大熊猫
卷尾鹈鹕 (摄影:张明云)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是如何定义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九条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划分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和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两种,并在其他条文中规定了不同的管理措施,但它们的法律地位是相同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已于1988年12月10日经国务院批准,1989年1月14日由林业部、农业部发布施行。名录中列入陆生野生动物330多种,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有大熊猫、金丝猴、长臂猿、丹顶鹤等共90多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有小熊猫、穿山甲、黑熊、天鹅、鹦鹉等共230多种。
白颊长臂猿
丹顶鹤
当发现受伤、迷途的野生动物应如何处理?
任何单位如有发现受伤、迷途动物,应及时与当地行政主管部门联系报告,让专业人员进行救治,不要擅自带回家中救治饲养,更不能捕杀。由于受伤动物大多为老弱病残体,极易携带或产生病菌病毒,应避免对自己和家人的身体健康产生不必要的危害。如发现非法运输、销售、经营加工野生动物的行为,应及时向当地野生动物主管理部门举报。
野生动物保护,检察机关能做些什么?
- 对公安机关正在办理的涉野生动物刑事案件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
- 对涉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的侦查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并从快做好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工作;
- 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以诉前磋商、诉前检察建议、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等方式督促、支持相关行政机关开展野生动物保护等行政执法工作,注重公益保护线索挖掘,促进完善治理措施,实现源头防控;
- 推进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衔接,采取磋商、圆桌会议等方式,支持行政机关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诉讼;
- 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促进生态环境资源修复;
2020年初,最高检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各级检察机关结合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开展源头防控,严惩非法捕猎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行为,积极稳妥探索拓展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
2020年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2020年2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六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义务。都有权向有关部门和机关举报或者控告违反本法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第一款】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款】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