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翻建,这些法律须知你知道吗?
农村宅基地翻建,这些法律须知你知道吗?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民朋友开始关注农村宅基地的翻建问题。然而,农村宅基地翻建并非随心所欲,而是需要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本文将为您详细解读农村宅基地翻建的“三必须”和“五不得”,帮助您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顺利完成翻建工作。
什么是“三必须”?
“三必须”是农村宅基地翻建的基本要求,具体包括:
翻建房屋的人必须符合要求: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只有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有资格申请宅基地。这意味着,如果您的户口已经迁出本村,或者您不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那么您将无法在本村申请宅基地进行翻建。此外,如果您的房屋是通过继承获得的,那么您也只能在房屋续存期间享有使用权,一旦房屋倒塌或存在安全隐患不再适合居住,宅基地将被村集体收回。
宅基地必须经过批准:农民在自建房的时候需要申请宅基地。因此,村民需取得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方可新建。已有不动产登记或使用权者,申请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后可翻建。但是,由于历史原因,很多农村宅基地并没有办理登记手续,没有相关证书。这种情况下翻建,按照自然资源部卫片执法政策规定,如果原房屋是在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建成且一直没有办理宅基地使用手续的,可能会被认为是违法占用土地。如卫星监测到违法占地,将面临拆除风险。加层、换顶亦可能涉及违法占地问题。
必须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农民在自建房的时候需要申请宅基地。故,村民需取得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方可新建。已有不动产登记或使用权者,申请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后可翻建。此外,农村自建房,作为乡村风貌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规划与建设直接关系到乡镇的和谐与持续发展。然而,在这其中,我们必须坚守一个铁则:无论是基于自有宅基地还是新申请的宅基地,任何农村自建房都必须严格遵循乡镇总体规划。如果不符合乡镇总体规划,是不允许进行翻修或者翻建的。
什么是“五不得”?
“五不得”是农村宅基地翻建的禁止性规定,具体包括:
不得改变房屋用途: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只能用于居住,不能用于商业经营。如果需要改变房屋用途,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不得随意挪动位置:翻建房屋必须在原址上进行,不能随意改变位置。如果需要改变位置,必须重新申请宅基地。
不得超出允许的占地面积和高度:每个省份都有自己的宅基地使用政策,各个省份根据人口和耕地的占比不同,宅基地的使用标准也有所不同。但是,如果超出宅基地使用标准进行建房,同样也是不允许的。如果一意孤行的建房,可能会影响到不动产的登记与确权。
不得违反建筑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建设农房通常不能超过三层,若超过则需聘请具有专业施工资质的建筑队施工。改扩建如加盖等行为,也需要经过结构安全性鉴定,并由有资质的单位负责设计和施工。
不得未经审批擅自翻建: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农民在自建房的时候需要申请宅基地。故,村民需取得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方可新建。已有不动产登记或使用权者,申请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后可翻建。但是,由于历史原因,很多农村宅基地并没有办理登记手续,没有相关证书。这种情况下翻建,按照自然资源部卫片执法政策规定,如果原房屋是在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建成且一直没有办理宅基地使用手续的,可能会被认为是违法占用土地。如卫星监测到违法占地,将面临拆除风险。加层、换顶亦可能涉及违法占地问题。
实际案例分析
张先生想要在老家的宅基地上翻建一座新房,但由于原址曾经存在邻里用地争议,这直接影响了翻新计划的实施。在解决用地条件、规划不符等问题后,张先生的翻建计划才得以顺利进行。这个例子告诉我们,翻新农村宅基地不仅要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还要考虑到实际情况中可能出现的种种问题。
结语
农村宅基地翻建是一项复杂的工程,需要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翻建过程顺利进行,让老旧的宅基地焕发新的生机。因此,农民朋友在准备建房时,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盲目建设。我们必须严格遵循流程,先进行审批,再按照宅基地相关政策进行房屋的修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享受新居带来的喜悦之余,更能够感受到法律法规的保障和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