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返聘人员工伤认定最新解读:劳务关系、特殊情形与维权途径
退休返聘人员工伤认定最新解读:劳务关系、特殊情形与维权途径
退休返聘人员在工作中遭遇意外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这个问题不仅关系到受伤人员的权益保障,也牵涉用人单位的责任承担。然而,由于退休返聘人员的特殊身份,其工伤认定问题远比普通劳动者复杂。
法律适用:劳务关系vs劳动关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这意味着,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因此不能直接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退休返聘人员在工作中受伤就无法获得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返聘人员在工作中受伤,应认定为从事雇佣工作中受到的伤害,雇佣单位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特殊情况: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返聘人员
对于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返聘人员,在特定情况下仍可享受工伤待遇。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规定:
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案例分析:刘某交通事故纠纷案
在刘某交通事故纠纷案中,当事人刘某(女,出生于1964年5月)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虽然刘某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由于其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在原单位工作期间发生事故,最终法院判决用人单位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维权途径与注意事项
如果退休返聘人员在工作中受伤,可以按照以下途径进行维权:
如果符合上述特殊情形,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待遇。
如果不能认定为工伤,可以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务协议协商赔偿。如无明确约定,依据《民法典》按过错责任原则处理,单位和员工根据各自过错分担损失。
在协商或诉讼过程中,应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返聘合同、事故证明、医疗诊断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退休返聘人员工伤认定问题较为复杂,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部门,以明确权益并采取合适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