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时期,丧葬习俗对挽歌有怎样的影响,它又是如何形成的
魏晋南北朝时期,丧葬习俗对挽歌有怎样的影响,它又是如何形成的
魏晋南北朝时期是中国历史上一个文化繁荣的时期,也是丧葬文化和挽歌艺术发展的重要阶段。本文从丧葬习俗的角度,深入探讨了这一时期挽歌的形成原因、特点及其文化意义,为我们理解中国古代的生死观和文学艺术提供了新的视角。
挽歌作为丧葬习俗,其产生的年代颇有争议。杜预认为《左传·哀公十一年》所载“《虞殡》”即“送葬歌曲”,亦即挽歌。而崔豹《古今注》认为挽歌出自田横门人,亦即产生于汉初。然无论挽歌产生于先秦还是产生于汉代,其作品的大量出现却是在魏晋南北朝时期。
那么,魏晋南北朝时期挽歌创作兴盛的原因是什么?有人认为是当时的“战争、灾疫和政权的递变, 进一步造成了人们对生命危险的惶惑和忧惧”,“挽歌具有集中、精警而浓烈地表现生死之忧的特点”。
于是强烈地感受到生死之痛的文人选择了挽歌来表达自己的复杂情绪,抒发忧伤,借以获得精神慰藉,由此造成了挽歌盛行。也有人认为是“任诞之风”造成的,人们唱挽歌、创作挽歌不过是为了以哀歌的形式宣泄情感,以至于成为彰显个性的“风流雅事”。
而这种“放诞色彩”则来源于“魏晋以来名流达士崇尚老庄的乱世哲学”。范子烨由此将魏晋南北朝挽歌的盛行总结为三个原因,一是“蔑视礼俗、潇洒不羁的魏晋风度”,二是“以悲为美的美学观念”,三是“庄周式的人生观的富于艺术美的外化”。
吴承学赞同这种观点:“挽歌当然是最典型的悲歌, 在以悲为美的时尚中, 挽歌受人青睐是不难理解的。”但秦知逸不同意将挽歌的盛行与“以悲为美的取向和时代的动乱、个人的觉醒相关联”,认为“汉末六朝时期挽歌的盛行。
体现出的是在道家和道教思想影响下人们对于死亡问题的重视和思考,以及在死亡避无可避的情况下,对无奈情绪的抒发”。无可疑问,上述观点皆有其合理性,但都较少从丧葬习俗的角度对挽歌的盛行进行分析,毕竟挽歌是丧葬仪式的重要组成部分。
丧葬习俗必然会对挽歌的应用、创作与流行产生影响。因此,分析丧葬习俗对魏晋南北朝挽歌的影响,不仅为其盛行的原因提供了新的阐释,而且为了解魏晋南北朝民俗与文学的演变提供了重要途径,无论在社会发展史上,还是在文学发展史上,都有着重要意义。
俭葬习俗对挽歌的影响
儒家重视葬礼,认为应当“事死如生”,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厚葬的习俗,甚至出现了“破家尽业,以充死棺;杀人以殉葬,以快生意”的不良现象。这种厚葬风气至魏晋南北朝时期出现了转变,俭葬风气逐渐成了主流。
整体上看,魏晋时期俭葬风气最为兴盛,“南北朝时,尽管魏晋时期的薄葬之风已减弱许多,但主张薄葬也有很多”。因此,俭葬习俗成了魏晋南北朝时期一个重要现象。
俭葬习俗的形成及其成因
魏晋南北朝时期战乱流离,汉代以来的厚葬风气有所衰减。《晋书》卷二十《礼志中》载:“魏武以礼送终之制,袭称之数,繁而无益,俗又过之,豫自制送终衣服四箧,题识其上,春秋冬夏,日有不讳,随时以敛,金珥珠玉铜铁之物,一不得送。
......汉礼明器甚多,自是皆省矣。”晋宣、景、文帝等亦皆“敛以时服,不设明器”,“江左初,元、明崇俭,且百度草创,山陵奉终,省约备矣”。“成帝咸康七年,皇后杜氏崩”,“孝武帝太元四年九月,皇后王氏崩”,皆停选挽郎,下诏“终事唯从俭速”。
《宋书》卷十五《礼志二》载:“宋文帝元嘉十七年,元皇后崩,诏亦停选挽郎。”在皇室提倡俭葬的情况下,整个社会也形成了俭葬的风气。如《晋书》卷九十一《杜夷传》载其《遗命》:“角巾素衣,敛以时服,殡葬之事,务从简俭,亦不须苟取矫异也。”
《梁书》卷五十一《刘歊传》载其《革终论》列举俭葬的例子:“张奂止用幅巾,王肃唯盥手足,范冉殓毕便葬,奚珍无设筵几,文度故舟为椁,子廉牛车载柩,叔起诫绝坟陇,康成使无卜吉。”
可见当时俭葬已然成为普遍的社会习俗。究其原因,除了自身的节俭观念及社会动荡之外,还与对死亡、对丧礼的认知有关。刘歊认为“形虑合而为生,魂质离而称死”。人的形质与神魂结合即为生,分离即为死。可见“形也者,无知之质也;神也者,有知之性也”。
“及其死也,神去此而适彼也。神已去此,馆何用存?速朽得理也。神已适彼,祭何所祭?祭则失理。而姬、孔之教不然者,其有以乎!......欲令孝子有追思之地耳,夫何补于已迁之神乎?”
死亡之后,形神分离,形无知无灵,已为弃物,理应速朽。而之所以祭祀亡魂,不过是为了行孝追思而已,于离去的神魂并没什么作用。所以葬礼要“翦截烦厚,务存俭易”只要“无伤世教”即可。
顾宪之亦持此观点:“出生入死,理均昼夜。生既不知所从来,死亦安识所往?延陵所云‘精气上归于天,骨肉下归于地,魂气则无所不之’,良有以也。”虽然认为有神秘的精魂之气,但人死之后,精魂离体,只剩骨肉埋于地下,所以也没什么可怕的。
人的生死变化,亦即精魂与骨肉的离合,就像昼夜更替一样,是一种不可避免的自然现象。所以他说丧礼“本贵诚敬,岂求备物哉?”“丧易宁戚,自是亲亲之情;礼奢宁俭,差可得由吾意。不须常施灵筵,可止设香灯,使致哀者有凭耳。”丧礼是为了追怀哀思,不在于祭品的丰奢,只要能致哀感怀有所凭借即可。
俭葬习俗与挽歌中的生命观
俭葬观念及俭葬现象,淡化了死亡的神秘感,使人们能够理性平和地看待死亡,保持一种较为超然客观的态度。在此氛围下,挽歌作者们大多认为死亡是生命的一个必然环节,没必要过分悲伤,也不可能神魂感知。如缪袭《挽歌》曰:“自古皆有然,谁能离此者。”
认为每个人都会死亡,而且不能复生。傅玄《挽歌》则言:“存亡自远近,长夜何漫漫。”“明器无用时,桐车不可驰。”认为生死自有寿限,死后也无知无识。陆机《挽歌诗》其一亦认为死而无知:“呼子子不闻,泣子子不知。”
陶渊明宽慰人们,一切都是定数,即使早终早夭也不必过于悲伤,《拟挽歌辞》其一曰:“有生必有死,早终非命促。”《饮酒》其十一曰:“裸葬何必恶,人当解意表。”鲍照《代蒿里行》从死亡看到了人格的平等:“同尽无贵贱,殊愿有穷伸。”
无论贵贱贫富,也无论志愿怀抱如何,最终都会同归于死亡,实际上也是强调了死亡的必然性与普遍性。既然死亡是客观必然,与其逃避,不如坦然面对,于是出现了近乎戏谑的态度。如缪袭、陆机、陶渊明等人自拟挽歌。
生前为自己写挽歌,而且摹写细致,自我悲叹,突破了传统的伦理禁忌。如缪袭《挽歌》曰:“造化虽神明,安能复存我。”陆机《挽歌诗》其一曰:“叹息重榇侧,念我畴昔时。”陶渊明《拟挽歌辞》其三曰:“严霜九月中,送我出远郊。”
都是以亡者的口吻设想葬礼的情景,突破了时空界限、道德观念,表现得豁达大度。还有的作品不避恐怖阴森,开创了新的审美体验。如陆机《庶人挽歌辞》曰:“安寝重丘下,仰闻板筑声。”
《挽歌诗》其三曰:“昔为七尺躯,今成灰与尘。金玉素所佩,鸿毛今不振。丰肌飨蝼蚁,妍姿永夷泯。”鲍照《代挽歌》曰:“埏门只复闭,白蚁相将来。生时芳兰体,小虫今为灾。玄鬓无复根,枯姿依青苔。”
设想死后埋葬自己的情景以及尸体腐烂的过程,颇让人毛骨悚然,然作者却能泰然处之,细腻刻画,去除了沉重压抑的气氛。描写自己亡后的骷髅形象,已蕴含了自嘲自谑的意味,再加入饮酒意象,无疑更为鲜明地表现出不拘礼法的通达与透彻。
如陶渊明多次以饮酒来淡化挽歌的肃穆悲痛,通过死亡的沉重与饮酒的琐碎形成对比,颇有黑色幽默的味道。《拟挽歌辞》其一曰:“但恨在世时,饮酒不得足。”《拟挽歌辞》其二曰:“在昔无酒饮,今但湛空觞。春醪生浮蚁,何时更能尝?”
鲍照《代挽歌》亦言:“忆昔好饮酒,素盘进青梅。”《代蒿里行》曰:“斗酒安可酌,尺书谁复陈。”在悲伤哀痛的挽歌中加入饮酒的俚俗行为,透露出作者对死亡的无畏无惧,表现出生死淡泊的情怀。
需要指出的是,在俭葬观念、俭葬风气影响下产生的对死亡的客观理性态度,并不意味着这些挽歌作者都是无神论者,前文提到的刘歊、顾宪之等人都认为有神、有魂,只是死亡后神魂不知所之,难以精核求证,可确信的是尸骸无知无灵,因而待之以超然客观。
形神分离并存的认知,使得一些挽歌作品出现了看似矛盾的现象,如陆机、陶渊明在其《挽歌》中,一方面认为死亡是自然现象,不可避免,表现出坦然达观的态度;一方面又以鬼魂与生人相对立,凸显出生死两界的哀痛与无奈。
陆机《挽歌诗》其一曰:“三秋犹足收,万世安可思。殉没身易亡,救子非所能。”清醒地认识到寿命终有尽时,殉殁身亡不可避免。却又在其三中说:“寿堂延魑魅,虚无自相宾。蝼蚁尔何怨?魑魅我何亲?”
以“魑魅”“虚无”表达离世的悲凉与哀伤。陶渊明《拟挽歌辞》其三曰:“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表现得豁达淡泊。但同时《拟挽歌辞》其一又说:“昨暮同为人,今旦在鬼录。魂气散何之,枯形寄空木。”充满了悲悯哀怜。
陶渊明写有《形影神》三诗,对生命的意义有着深刻透彻的思考,不可能迷信鬼神。他所说的鬼魂显然只是借助民俗来表达生死之痛,鬼魂只是死亡的象征,借以表现与现实的区别对立。
丧葬仪式对挽歌的影响
关于丧葬仪式对挽歌的影响,吕华亮《汉魏六朝民俗与诗歌》一书第四章第二节有所论述,该节论述并不限于挽歌,对其他涉及丧葬习俗的诗歌,甚至哀诔文等都有所分析。所论颇为宽泛,然多为罗列条目,对于挽歌则较多地分析了起源及其盛行的原因。
认为六朝时人们强烈地感受到生命短暂的痛苦和无奈,“而挽歌凄苦的声调,所描写的悲惨情景,无疑会引起他们心理及情感上的共鸣”,从而导致挽歌的盛行。
所论自有其可信性,然并没有系统分析丧葬仪式对挽歌产生的影响,而实际上大部分挽歌的内容较为真实地再现了丧葬仪式,换句话说丧葬仪式各个环节的反复实践触发了挽歌创作的冲动,丰富了挽歌创作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