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法院判决书现110处错误,法治尊严岂容儿戏?
诸暨法院判决书现110处错误,法治尊严岂容儿戏?
近日,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一份合同诈骗案一审判决书引发舆论哗然。这份长达313页、20多万字的判决书,竟然出现了多达110处错误,其中最令人震惊的是将一笔5735019.54元的借款金额误写为5735019.54万元,直接从百万量级“膨胀”至百亿量级。
除金额错误外,判决书中还存在大量低级错误,包括:
- 将“北京交通大学”错写为“北京大学”
- 将“集团各公司”错写为“集团各工资”
- 将“宣芝芳”错写为“宣志芳”
- 将“北京”错写为“背景”
- 将“央企保利集团”错写为“央企暴力集团”
- 将“手写备注”错写为“首席而被抓”
- 将“法律授权不可为”错写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 将“控制风险”错写为“控制凤冈县”
- 将“聚过上下”错写为“举国上下”
- 将“小城镇政治工程”错写为“小城镇整治工程”
面对如此离谱的错误,诸暨市人民法院于3月26日发布情况通报,承认了判决书中的文字差错问题,并表示将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目前,法院已启动追责程序,将依纪依规严肃追究案件承办人等相关人员责任。同时,法院表示将举一反三,加强审判管理,不断提高裁判文书质量。
这起事件并非孤立案例。近年来,全国多地法院都出现过类似低级错误:
- 2016年,海南省某法院将“共管账户”错写为“公关账户”,“土地面积”错写为“提到面积”,一处判决书出现12处文字错误
- 2018年,陕西省某基层法院制发的判决书闹出“父亲年龄只比儿子大两岁”的乌龙
- 2021年,河北一法院判决书出现10处错误,甚至在补正裁定书中仍有错误
针对此类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早在2018年就下发《关于全面提升裁判文书质量切实防止低级错误反复发生的紧急通知》,强调裁判文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求各级法院加强源头治理,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司法责任。
然而,从诸暨法院的这起事件来看,相关要求并未得到有效落实。一份判决书出现如此多低级错误,暴露出司法文书制作和审核环节存在严重漏洞。这不仅损害了司法公信力,更可能对当事人的权益造成实质影响。
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明确承办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各环节人员职责,确保层层把关、层层负责。
完善裁判文书审核机制:建立多级审核制度,引入智能校对系统,减少人为疏漏。
加强司法人员培训: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司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责任心。
强化监督问责:对出现重大错误的裁判文书,不仅要及时纠正,还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形成有效震慑。
司法公正关乎社会公平正义,而裁判文书是司法公正的重要载体。一份充满低级错误的判决书,不仅让当事人难以信服,更会损害整个司法系统的公信力。诸暨法院的这起事件,应当成为全国法院系统的一面镜子,时刻提醒每一位司法工作者:法治尊严不容儿戏,司法公正容不得半点马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