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暴力纳入反家暴法,人身安全保护令再升级
精神暴力纳入反家暴法,人身安全保护令再升级
近日,反家暴法再次引发广泛关注,特别是精神暴力被明确纳入法律范畴,标志着我国在反家暴领域的进步。同时,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也在不断完善,为受害者提供了更多切实有效的保护措施。
精神暴力纳入法律,反家暴法再升级
2016年3月1日起实施的反家庭暴力法,首次将“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界定为家庭暴力。这一定义打破了传统上将家庭暴力局限于身体暴力的狭隘观念,为受害者提供了更全面的法律保护。
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家庭成员之间以冻饿或者经常性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等方式实施的身体或者精神侵害行为,应当认定为家庭暴力。这一规定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有助于更好地保护受害者权益。
人身安全保护令:从申请到执行的困境与突破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反家庭暴力法创设的重要举措,为有效预防家庭暴力的恶化、复发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仍面临诸多挑战。
一方面,许多受害者对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缺乏了解,不知道如何申请。例如,在内蒙古自治区某城区B派出所,2023年全年出警家暴案件52起,出具警戒书12份,但从未执行过人身安全保护令。
另一方面,特殊群体如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等,因各种主客观因素难以自主申请。此外,即使获得保护令,执行效果也往往不尽如人意。由于家庭暴力的隐秘性和发生场所的封闭性,执行单位难以做到24小时贴身保护,被申请人的违法行为很难得到及时有效的制止。
检察机关助力,为受害者撑起“保护伞”
面对这些挑战,检察机关积极发挥职能作用,通过多种方式为受害者提供支持。例如,在一起案件中,检察机关通过民事支持起诉,帮助受害人调取、整理遭受家暴侵害的证据材料,成功申请到人身安全保护令。
同时,检察机关还通过做强民事支持起诉、做细民事审判执行监督等方式,全方位保障家暴受害人的权益。例如,监督审判机关是否及时作出裁定、是否依法保护申请人的隐私、是否按规定送达协助执行单位等。
打破“家丑不可外扬”,共同守护家庭和谐
反家暴法的修订和完善,体现了国家对家庭暴力问题的重视,也反映了社会观念的进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识到,家暴不是“家事”,而是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和解决的问题。
然而,要真正消除家庭暴力,还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参与。如果你或身边的人正遭受家庭暴力,请勇敢站出来,寻求帮助。同时,我们也要积极宣传反家暴知识,营造“零容忍”的社会氛围,让家庭暴力无处遁形。
让我们共同努力,用法律的利剑守护每一个家庭的和谐与安宁,让家真正成为温暖的港湾,而不是暴力的温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