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货节买到假货?这两部法律帮你维权!
年货节买到假货?这两部法律帮你维权!
年货节期间,各大电商平台和线下商场纷纷推出各种促销活动,消费者在享受购物便利的同时,也需警惕各类消费陷阱。如果不幸买到假货,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本文将为您详细解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食品安全法》中关于假货维权的具体条款,并结合实际案例,为您提供实用的维权指南。
“退一赔三”还是“退一赔十”?
很多消费者在遇到假货问题时,往往不清楚应该要求“退一赔三”还是“退一赔十”。这两种维权方式有何区别?
“退一赔三”适用于经营者有欺诈行为的情况。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退一赔十”则适用于食品领域,即卖家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如何界定消费欺诈?
并不是所有宣传与实物不符的情况都构成消费欺诈。根据相关案例,认定商家是否存在欺诈,主要是要看商家故意告知或故意隐瞒的信息是否足以诱导消费者作出错误的购买判断。
例如,一位消费者购买了一款料理机,宣传页面表示该商品的显示屏为6.5英寸,但收货后发现只有5英寸。法院审理认为,屏幕大小并非料理机的主要性能,该不实宣传尚不足以使消费者陷入错误认识而购买商品,因此不构成欺诈。
实际案例:买到假冒伪劣食品如何维权?
让我们通过一个具体案例来了解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权益。
2023年8月,崔某通过微信联系杨某购买某咖啡减肥食品,支付价款800元。崔某食用后认为效果好,再次购买2160元该产品。但该产品标示的生产者和生产日期均为虚假,崔某服用后出现口渴、头晕等症状,遂起诉请求杨某退还价款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法院审理认为,杨某销售标示虚假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的假冒伪劣食品,违反《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应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最终判决杨某退还价款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年货节期间常见的假货陷阱
年货节期间,一些不法商家可能会利用消费者购物心切的心理,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假货陷阱:
直播带货刷单:有商家反映,一些网红主播在年货节期间直播带货存在刷单现象,即直播时销量很高,但下播后大量退货。
虚假促销:部分商家可能通过“先涨后降”或虚构原价误导消费者。
假冒食品:一些不法分子会生产销售假冒的名贵食品,如假酒、假保健品等。
如何避免买到假货?
理性消费:提前拟好购物清单,按需购买,避免冲动消费。
选择正规渠道:在信誉良好的平台和商家购物,查看商品的历史价格,避免被先涨价再降价的套路忽悠。
保留证据:保存交易记录和聊天截图,一旦发生纠纷可作为维权证据。
谨慎对待直播带货:对主播的宣传保持理性,不要轻易相信“全网最低价”等说辞。
先验货再签收:收到商品后先开箱验货,确认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收货”。
维权途径
如果遇到消费纠纷,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护权益:
线下实体店:先与商家沟通解决;若无效,可拨打12315投诉电话,或登录全国12315平台反映诉求。
线上店铺:利用平台客户服务部门处理纠纷;如遇诈骗,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据。
年货节期间,消费者在享受购物便利的同时,也要提高警惕,防范各类消费陷阱。当遇到假冒伪劣商品时,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建议消费者在购物时保持理性,合理规划预算,选择正规渠道,保留交易凭证,以降低遇到假货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