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下如何维护你的权利:空置房物业费争议解决指南
新规下如何维护你的权利:空置房物业费争议解决指南
空置房物业费新规:你必须知道的几个关键点
2024年,关于空置房物业费的新规引发了广泛关注。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这意味着,无论房屋是否有人居住,只要物业服务人已按合同提供服务,业主就不能以未享受或无需接受相关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各地政策大不同:这些城市有优惠
虽然国家层面的法规明确了物业费的缴纳原则,但各地在具体执行时存在一定差异。以下是一些城市的空置房物业费政策:
兰州新区:2024年规定连续6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住宅,业主书面申请且物业确认登记后,物业费按收费标准的50%收取。
青岛市:2024年规定普通住宅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经过双方确认,从空置日起,物业费可以按不超过前期合同约定的60%缴纳。
石家庄市:2023年9月5日开始实施的《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房屋交付空置超过3个月的居民,仅需支付20%的物业费。
湖南省部分城市:2022年5月15日起施行的《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业主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时间,为已办理房屋交付手续但未入住或未使用的空置房交纳物业服务费时,物业服务费按不超过90%交纳,具体优惠幅度由市、县确定。
青海省:2017年2月1日起施行的《青海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房屋交付空置半年,物业费打7折。
烟台市:2015年10月1日开始施行的《烟台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房屋交付后空置一年以上的,其物业费按照30%予以减收。
宁波市:2010年6月12日开始施行的《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意见》规定,业主对物业办理交付满1年后仍未入住的空关房,第2年开始业主应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空关房起止时间书面申请,经物业服务企业核实后,从第2年开始空关房期间的物业服务费按80%比例交纳。
争议案例:法院这样判
通过一些实际案例,我们可以更清晰地理解空置房物业费的缴纳要求。
案例一:杨某在湖南省平江县某小区购买了一套住宅,并办理了收房手续。同年,杨某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协议。然而,杨某一直未缴纳物业费,理由是房屋空置,未实际居住或使用。物业公司多次催缴未果,最终将杨某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杨某作为业主,物业公司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为杨某提供物业服务,因此,当事人之间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杨某应按物业服务合同及相关规定向原告缴纳物业费。法院判决杨某支付2015年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物业费。
案例二:赵女士是西固某小区业主,自2019年起就再也没有交纳过物业费。物业公司在多次催促未果后,将赵女士起诉至法院。赵女士的儿子张某表示,其母亲身体不好,长期和自己生活在一起,多年来根本没有住过该小区,也从未接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故拒绝交纳物业费。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944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最终,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物业公司考虑到赵女士房屋长期空置的情况,同意减免部分费用,张某于调解当天将剩余物业费全部交清,并承诺日后按期交费。
维权指南:这样操作最稳妥
面对空置房物业费问题,业主应该如何合法维权?以下是一些实用建议:
查阅合同:首先查看与物业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了解具体收费标准和相关规定。
了解地方政策:不同城市对空置房物业费的处理方式不同,及时关注当地最新政策。
主动沟通:如果对物业费有疑问,应及时与物业公司沟通,寻求合理解决方案。
保留证据:保留好所有缴费凭证和沟通记录,以备不时之需。
合法途径:如遇不合理收费,可向当地物业管理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总之,空置房物业费的缴纳虽然看似简单,实则涉及多方面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业主应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合理规划,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