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财产协议:你真的了解吗?
婚内财产协议:你真的了解吗?
从一个案例看婚内财产协议的重要性
2006年,张某与李某签订了一份《协议书》,约定“家庭财产于2006年2月分清后,钱各管各的,各用各的,互不相干”。然而,在共同生活期间,张某陆续列出各种费用清单,包括“结扎辛苦费”“还贷款人工费”“电视费”等,并要求李某以《欠条》形式确认。2024年,张某据此诉至法院要求李某支付11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虽然双方签订了《协议书》,但张某所列费用清单中的内容不符合公序良俗和一般道德认知,最终驳回了张某的诉讼请求。
这个案例揭示了婚内财产协议签订和执行中可能存在的风险。那么,如何才能制定一份合法有效的婚内财产协议呢?
婚内财产协议的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这种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但是,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并非绝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以下几种情况可能导致协议无效:
- 以离婚为目的签订的协议,在离婚条件未达成时可能被认定无效
- 以维护夫妻关系、挽救感情为目的而非真实分割财产的协议无效
- 协议中涉及赠与性质的内容,在满足法定撤销事由时可被撤销
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的注意事项
明确签订目的:协议应明确是基于双方对财产归属的真实意思表示,而非以离婚或挽救婚姻为目的。
确保意思表示真实:协议必须是双方自愿达成的,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内容具体明确:协议内容应详细具体,避免模糊不清的表述。例如,房产应写明具体地址和门牌号,存款应注明具体金额和账户信息。
避免涉及第三方财产:协议只能约定夫妻双方的财产,不得处分他人财产。
不要提及“离婚”:协议应聚焦于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安排,避免将财产分割与离婚挂钩。
特殊情况的处理
婚前房产赠与:如果协议中涉及一方将婚前房产赠与另一方,必须经过公证,否则可能被撤销。
共同购买的房产: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的房产,只要签订了婚内财产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无需公证。但若涉及赠与内容,建议进行公证或直接过户。
债务处理:协议可以约定婚前及婚后的债权债务归属,但对善意第三人的债务清偿责任不因协议而改变。
实用建议
专业指导:建议在专业律师指导下起草协议,确保内容合法有效。
妥善保存:协议签订后,要注意保存原件,可考虑存放于安全地点,如单位、父母家或银行。
适时调整:随着家庭财产状况的变化,可以适时调整协议内容,但每次修改都需双方签字确认。
理性沟通:签订协议时要保持理性,避免在情绪激动时做出决定。如果涉及敏感话题,可以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
婚内财产协议是夫妻双方自主决定财产归属的重要工具。合理制定不仅能减少家庭矛盾,还能在法律框架下更好地维护各自的财产权益。但协议的制定和签订需要谨慎,既要符合法律规定,又要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愿。建议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以确保协议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