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书贪污案频发,如何守护农民“钱袋子”?
村支书贪污案频发,如何守护农民“钱袋子”?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今年前三季度立案数据,其中一组数据引发广泛关注:2024年1至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现任或原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7.7万人。这一数字不仅远超去年同期的4.6万人,也超过了去年全年的立案总数6.1万人。
这些数据背后,是一系列触目惊心的腐败案例。在山西省右玉县,威远镇原玉成庄村村委会主任冯魁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将其亲属申报为建档立卡贫困户,骗取扶贫资金20万余元;在山东省菏泽市,单县朱集镇韩六行政村原村支书韩广云违规截留村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8.5万元,虚报冒领玉米种植保险1.2万元。
这些案例揭示了村支书贪污的主要形式:贪污侵占、截留冒领、虚报冒领等。作为农村最基层的干部,他们的腐败行为直接损害了群众利益,影响了党的执政基础和国家长治久安。
那么,为什么村支书会成为腐败的高发群体呢?专家分析认为,这与当前的村级财务制度不完善密切相关。虽然我国早在2000年就提出了“村财乡管”的财务模式,但实际操作中仍存在诸多漏洞。有的村干部并不会将“三资”全部交由乡镇代管,会自行扣留部分钱款随意列支。即使将“三资”全部交给乡镇代管,部分地区乡镇也不会在村干部支取时,对票据凭证进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查,只停留在财务手续、流程的把关上。
为了有效预防和治理村支书贪污问题,专家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完善基层监督体系,优化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设置,设置专门的村一级纪检监察机构,实行融入式监督。
加强村级财务制度建设,完善审批程序和监督机制,确保资金使用透明公开。
推进数字化治理,利用互联网技术提高农民参与和监督的便捷性,如山东临沂打造的“12345·临沂首发”平台就是一个成功案例。
发挥农民主体作用,通过政策和机制创新,为农民参与乡村治理搭建更广平台、开辟更多渠道,激发广大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其法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
建立健全农民评判机制,拓宽评判渠道,强化评判结果运用,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如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为维护农民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村支书贪污问题的解决,关系到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效果,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只有通过综合治理、系统出招,才能从根本上遏制这一现象,让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