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怀德:破解城管执法难题的法治路径
马怀德:破解城管执法难题的法治路径
近年来,城管执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例如,四川遂宁一名66岁业主因绿化纠纷与城管发生冲突,被城管队员殴打至轻微伤;江西抚州一米粉店老板因拆迁补偿问题与城管产生分歧,最终导致肢体冲突。这些事件不仅损害了城管队伍的形象,也引发了公众对城管执法合法性和合理性的质疑。
面对这些挑战,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教授提出了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重要观点。他认为,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是行政执法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节约执法资源、提升执法效率、增强执法实效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他强调要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通过完善行政处罚等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动行政执法标准跨区域衔接。
在具体实践中,各地积极探索柔性执法模式,为破解城管执法难题提供了新的思路。柔性执法体现了我国法律的人本思想,是指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依法采取不予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免予行政强制措施等执法方式。随着强制性执法模式逐渐被非强制性执法模式所替代,承载着更多“价值理性”追求的城管柔性执法形式成为普遍选择。
例如,深圳市推广“小错免罚”包容柔性执法经验。在“推进规范文明监管执法”方面,提出探索执法“观察期”制度:除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禁止或者涉及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情形外,对符合国家和省、市政策导向,有发展前景的新业态新模式企业,探索给予合理的执法“观察期”,优先柔性执法方式。
广东省鹤山市出台包容审慎柔性执法指引,提供更加包容的制度环境。将柔性执法贯穿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通过给予轻微违法、一般违反法律服务主体改正机会,建立健全对行政相对风险提示、劝诫等制度,防止“一刀切”执法,营造宽松包容的市场主体发展环境。
上海市黄浦区城管执法部门在商业街面集中区域,探索“分级错时”和柔性执法模式,在指定经营区域采用“柔性执法+门责管理”的创新模式,用“分级错时”方式对区域内道路开展差别化管理,体现柔性管理。
广东省中山市行政执法部门将包容审慎监管改革工作、服务型执法工作纳入法治建设评估项目。为了加强柔性执法的规范化与可操作性,在制度方面探索优化,公布实施免罚清单、从轻减轻处罚清单、免除行政强制清单、免检查清单、行政执法风险评估清单等包容审慎行政执法清单事项。在推动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的基础上,推行“非现场执法”及“包容期”等城市管理新型执法监管举措。
这些实践探索表明,柔性执法并非简单的“宽松执法”,而是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给予执法相对人合法尺度内的容错空间。这种执法方式既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又彰显了执法的人文关怀,有助于改善城管执法人员与执法对象的关系,实现文明执法与文明管理的双赢。
然而,柔性执法的实施也面临一些挑战。例如,如何确保执法标准的统一性,如何避免执法人员滥用自由裁量权,如何在包容审慎与严格执法之间找到平衡点等。这些问题需要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执法监督和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等措施来解决。
综上所述,破解城管执法难题需要多管齐下:既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又要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推动柔性执法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同时,还需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公众的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