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AI绘图工具的法律边界与风险防范
专家解读:AI绘图工具的法律边界与风险防范
随着AI绘图工具的快速发展,其在艺术创作、广告设计等领域的应用日益广泛。然而,这一新兴技术也带来了诸多法律挑战,尤其是在知识产权保护和侵权责任认定方面。近日,广东财经大学特聘教授杨立新在人工智能发展与侵权法论坛上,对AI绘图工具的法律边界问题发表了重要观点,为我们理解这一复杂议题提供了新的视角。
AI绘图工具的侵权责任归属
杨立新教授指出,人工智能产生侵权责任时,无论是规制它,还是发生损害要承担责任,总结就是两个问题,要么是人的责任,要么就是物的责任。人的责任应该是传统的过失责任,物的责任则是人工智能产品的责任。一个用过错责任,一个用产品责任,完全可以解决。
AI绘图工具的法律风险分析
AI绘图工具在输入、训练和输出阶段都可能涉及法律风险。在输入阶段,用户提供的训练数据可能涉及版权问题;在训练阶段,算法的偏见和歧视问题可能引发伦理争议;在输出阶段,生成的内容可能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肖像权。
责任分配:通用AI服务提供者vs特定用途提供者
杨立新教授强调,需要对人工智能的类型作区分,不同的类型所导致的提供者的侵权责任不尽相同。上游的通用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只需要承担透明度义务,即向上游的通用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向下游的提供者提供充分的信息,以确保他们充分理解该大模型及其功能,协助下游的提供者设计出符合其安全功能的产品。而最终决定人工智能用途的是下游的特定用途提供者,下游的特定用途提供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以确保人工智能更好地适应其特定任务的需求。
AI生成物的知识产权保护
关于AI生成物的知识产权保护,目前存在较大争议。美国版权局认为,由于表达主要来源于人工智能,而非人类贡献,因此AI生成物不具有可版权性。而我国的司法实践则持不同观点。北京互联网法院在2023年底判决的全国首例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图片著作权案中,认定AI生成图片可以构成作品,并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在该案中,原告使用开源软件Stable Diffusion生成了一张图片,并发布在小红书平台。被告未经许可,将该图片作为文章配图发布在百家号平台上。法院认为,涉案图片符合作品的定义,属于美术作品,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从涉案图片生成过程来看,原告通过提示词对人物及其呈现方式等画面元素进行了设计,通过参数对画面布局构图等进行了设置,体现了原告的选择和安排。另一方面,原告通过输入提示词、设置相关参数,获得了第一张图片后,继续增加提示词、修改参数,不断调整修正,最终获得涉案图片,这一调整修正过程体现了原告的审美选择和个性判断,体现了原告的智力投入,因此涉案图片具备“智力成果”要件。
结语
AI绘图工具的快速发展对现有法律体系提出了新的挑战。杨立新教授的观点为我们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参考。在实践中,需要平衡技术创新与法律规制的关系,既要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又要为AI技术的发展留出足够的空间。未来,随着相关法律的不断完善,我们有理由相信,AI绘图工具将在一个更加清晰的法律框架下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