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多地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晋宁区开展专项行动保障安全
云南多地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晋宁区开展专项行动保障安全
近日,云南多地相继发布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政策。其中,昆明市明确主城区和开发(度假)区可在腊月二十至正月十五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广东东莞、佛山顺德等地也相继发布类似通告,允许在规定时间和区域内燃放。
岁末年初是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旺季,也是事故易发多发时期。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昆明市晋宁区全面启动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构建起“7个区级部门+8个乡镇(街道)+N个村委会(社区)、农贸市场”的责任体系,层层压实安全管理责任。
晋宁区通过微信公众号、短视频、海报等形式,广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并发放《关于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领域非法违法行为的通告》《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8000余份,接受教育群众9300余人次。同时,设立有奖举报机制,积极发动群众参与监督。
在执法检查方面,晋宁区抽调68人组成5个打非小组,分白班和夜班对重点区域进行全覆盖检查。截至1月24日,已检查各类场所约800家次,扣押收缴非法违法烟花爆竹420箱(件、封、盘),立案查处6起,治安拘留7人。
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8月,云南大理曾发生一起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粉尘爆炸事故,一名男子在火把节活动中被严重烧伤。这一案例再次敲响安全警钟。
消防部门提醒,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不当燃放可能引发严重后果。选购时要注意“五看”:一看经营者证照,二看产品级别,三看外观标志,四看安全引线,五看产品种类。燃放时要选择空旷地点,远离易燃易爆物品,儿童不得单独燃放。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数据显示,2024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同比下降9.1%,死亡人数下降11.5%。这一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和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
下一步,晋宁区将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属地协作,凝聚监管合力,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平平安安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