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加班费领取攻略:标准、案例与维权途径全解析
春节加班费领取攻略:标准、案例与维权途径全解析
2025年春节将至,许多劳动者需要在节日期间坚守岗位。根据最新规定,春节假期从1月28日(除夕)至2月4日(初七),共8天。其中,除夕至初三(1月28日至1月31日)为法定节假日,初四至初七(2月1日至2月4日)为休息日。那么,春节期间加班费应该如何计算?劳动者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加班费计算标准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
根据《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基数或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费。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日工资 = 月工资收入 ÷ 21.75天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 = 日工资 × 300%
例如,如果月薪为6000元,则日工资为275.86元(6000 ÷ 21.75),除夕至初三期间每天的加班费为827.58元(275.86 × 300%)。
休息日加班费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用人单位可选择给予同等时间的补休,或者支付不低于日工资基数或小时工资基数200%的加班费。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休息日加班费 = 日工资 × 200%
需要注意的是,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不能用补休来替代,必须支付现金。
维权案例
周某是某餐饮公司员工,2024年春节期间被安排在2月8日至14日上班。周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要求支付加班工资,仲裁委支持了周某的请求。餐饮公司不服裁决结果,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周某在2024年2月10日至12日(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存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在2月13日、14日存在休息日加班。餐饮公司主张加班费已支付,但未提供充分证据,因此判决餐饮公司应支付周某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如何正确领取加班费
计算基数
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也不包括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维权途径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加班费,劳动者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 向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 调解不成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也可直接申请仲裁
- 对仲裁结果不满,可向法院起诉
- 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注意事项
- 法定节假日加班必须支付加班费,不能以补休或实物替代
-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实行包薪制的,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工资,同时按照国家关于加班费的有关法律规定足额支付加班费
-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包括年终奖、补贴等特殊工资
- 保留好加班证据,如考勤记录、工作安排等,以便在维权时使用
了解这些规定,不仅能帮助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还能让企业依法合规用工,共同营造和谐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