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执行申请需要什么资料
法院强制执行申请需要什么资料
法院强制执行申请需要的资料包括申请执行书、生效法律文书副本、身份证明等,涉外申请需中文书或遵循国际条约,委托代理人需授权委托书,并视情况提交其他文件。
法院强制执行申请需要什么资料
法院强制执行申请需要以下资料:
申请执行书是不可或缺的,其中应明确阐述申请的理由、具体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若申请人因故难以书写申请执行书,可选择口头申请,而法院工作人员则会将口头申请记录成笔录,并由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对于外国当事人,若需申请执行,则需提交中文申请执行书,除非双方国家间有特别规定,否则将遵循国际司法协助条约的相关规定。
生效法律文书副本、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也是必备材料,身份证明需根据申请人身份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如公民个人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法人则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若申请执行涉及仲裁裁决,还需提交相应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对于国外仲裁机构的裁决,还需经过特定的认证或公证程序。
若申请执行人选择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则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明确代理权限。若涉及特殊权限如放弃、变更民事权利、进行执行和解或收取执行款项,则需特别授权。
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还可能需要提交其他相关文件或证件。
可向法院申请执行的案件类型
可向法院申请执行的案件类型多样,主要包括三大类。
本院第一审的裁判文书执行案,这类案件直接源于本院的审判结果,当事人可依据生效的裁判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方住所或财产在本院辖区内的未经人民法院审判的特定执行案,这类案件包括:
- 涉外或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执行案;
- 申请执行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无涉外因素的国内仲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执行案。
这些案件虽未经法院审判,但因其与本院辖区内的被执行方存在关联,故可向本院申请执行。
- 依法应由本院执行的其他执行案。这类案件可能涉及多种情况,但均需符合法律规定的执行条件,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两年。这一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若法律文书规定了分期履行,则应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若法律文书未规定具体的履行期间,则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申请执行的期间也存在中止、中断的情况,这些情况将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 若申请执行人在申请期限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无法行使申请权,则可导致申请执行期间的中止。
- 若申请执行人在申请期限内积极行使申请权并因对方当事人的行为而中断,则申请执行期间将重新计算。
因此,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申请人需密切关注申请期限的规定及可能发生的中止、中断情况,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