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运激光实控人梁伟操纵股价被判刑:一场贪婪的代价
金运激光实控人梁伟操纵股价被判刑:一场贪婪的代价
2025年1月3日,一则来自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让金运激光这家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股价再次陷入动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梁伟因犯操纵证券市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二百万元。这起案件不仅让梁伟付出了自由和财产的代价,也让金运激光这家曾经的激光设备行业新星,再次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从创业明星到阶下囚
梁伟的创业故事曾经是激光设备行业的佳话。2005年,他创立了金运激光,经过短短几年的发展,公司就成为了国内领先的激光设备制造商,并于2011年成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梁伟本人也因在激光设备领域的贡献,获得了“全国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家奉献奖”等荣誉。
然而,上市后的金运激光并没有延续其辉煌。2019年,为了帮助梁伟解决因公司股价下跌带来的财务困境,以史高飞、朱益林等人为首的团伙,与梁伟合谋操纵公司股价。他们利用资金、持股和信息优势,通过连续交易、对倒等手法,人为抬高金运激光的股价。
这场精心策划的股价操纵,让金运激光在2019年2月至9月期间,股价一度飙升超过4倍,成为A股市场罕见的大牛股。而在这波股价上涨的背后,梁伟及其一致行动人却在大肆减持套现。据测算,他们通过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等方式,累计套现超过3亿元。
东窗事发,股价暴跌
2021年8月,梁伟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被采取强制措施。随着案件的深入调查,这起涉及金额巨大的操纵证券市场案,最终被公安部列为督办案件。2023年7月,案件在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2025年1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梁伟因操纵证券市场罪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二百万元。
判决结果一经公布,立即在市场上引发强烈反响。1月6日,金运激光股价应声下跌6.98%,收报11.86元/股,公司市值也缩水至17.93亿元。虽然公司公告称,梁伟未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述判决为股东个人行为,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但市场显然并不买账,投资者用脚投票,显示出对这家曾被操纵的上市公司的不信任。
企业经营陷入困境
金运激光的经营状况也令人担忧。公司2024年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00亿元,同比下降6.56%;虽然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106.57%,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却亏损162万元。曾经的激光设备行业新星,如今已风光不再。
更令人担忧的是,梁伟并非首次因违规减持受到处罚。早在2015年,他就曾因超比例减持未及时披露、在限制转让期内减持股份等违法行为,被证监会处以1320万元罚款。2016年2月,他以“个人原因”为由辞去董事长等职务,但显然,这并没有阻止他继续通过操纵市场来牟取私利。
监管趋严,违法成本上升
梁伟案并非个案。近期,多家上市公司实控人因操纵证券市场被罚。2024年12月30日,昊志机电公司实控人汤秀清与董秘肖泳林因操纵证券市场被分别罚款1.09亿元和200万元;2024年12月16日,尚纬股份实控人李广胜因操纵证券市场罪被判刑三年两个月,并处罚金700万元,违法所得被没收。
这些案件凸显了A股市场在公司治理和监管方面的挑战。中国企业资本联盟副理事长柏文喜指出,虽然监管力度持续增强,但市场复杂性和操纵手段的隐蔽性使得监管工作仍面临较大难度。证监会已经开始根据市场造成的恶劣影响制定处罚标准,通过严厉打击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有助于增强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信心。
启示与反思
梁伟案给企业界和投资者带来了深刻的启示:
合规经营是企业发展的生命线:任何试图通过违规手段牟利的行为,最终都将以失败告终。企业高管必须时刻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将合规经营放在首位。
投资者需谨慎对待异常波动的股票:金运激光的案例警示投资者,对于短期内股价异常波动的股票,要保持足够的警惕。不要被表面的“利好”所迷惑,要深入研究公司的基本面,理性投资。
监管层将持续加大打击力度:随着监管技术的不断进步,违法违规行为将越来越难以遁形。企图通过操纵市场等手段牟利的个人和机构,必将付出沉重的代价。
企业应完善内部控制机制:金运激光的案例暴露出公司在内控方面的不足。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对高管行为的监督,防止个人行为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梁伟案的判决,不仅是对个人违法行为的惩处,更是对整个资本市场的一次警示。它提醒我们,只有在法治的框架下,资本市场才能健康、稳定地发展。对于企业而言,唯有坚守合法合规的经营之道,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