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药店老人晕倒事件:店员该不该扶?法律责任如何界定?
安徽宿州药店老人晕倒事件:店员该不该扶?法律责任如何界定?
2024年10月31日17时10分许,安徽宿州萧县一家药店内发生了一起令人揪心的事件:一位老人在买药时突然倒地抽搐。监控视频显示,老人倒在收银台旁,持续抽搐约10多秒。药店店员发现后,选择报警并拨打120,但并未立即上前扶起老人。期间,店员还继续接待其他顾客。直到约9分钟后,民警到达现场为老人提供帮扶。
这起事件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和讨论。人们纷纷质疑:在这样的紧急情况下,药店店员是否应该立即扶起老人?店员的不作为是否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针对这些问题,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急诊科主任医师余海放给出了专业的医疗意见:“能不能将倒地老人扶起要视情况而定,不能简单认为扶起来更合适。”他解释了两种常见情况:如果老人完全丧失意识,他人也难以将其扶起;如果老人仍有意识,需要先询问原因和身体状况再决定是否扶起。特别强调,如果老人出现脊柱骨折等情况,贸然扶起可能会造成更严重的伤害。
从法律角度,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付建认为,店员已尽到基本救助义务,不应再追究其法律责任。虽然药店作为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对顾客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但这种义务主要体现在环境安全上,如地面湿滑、障碍物等。在非因药店原因导致的意外中,只能从人道主义层面要求经营者给予救助,但不能强加法律责任。店员在发现老人倒地后已拨打报警电话,从道义上来说,已经尽到了帮扶义务。
老人的家属在得知事件经过后,表现出了理性和克制。他们表示:“该人家负的人家就负,不该人家负的,硬让人家负也不行。”这种态度值得称赞,既维护了自身权益,也避免了无端指责。
这起事件再次引发了对“扶不扶”这一社会难题的讨论。在营业场所内,商家确实有责任保障环境安全,但在具体救助行为上,不能过分强求。否则,不仅会影响商家的正常经营,还可能因不当施救造成更严重的后果。正如一位网友所说:“如果都不讹人,谁都敢扶。而且法律还得应该规定两点:一,即便好心办了坏事,也不要赔偿;二,讹人要付出代价。”
要解决“扶不扶”的问题,不能仅仅依靠道德呼吁,更需要法律的明确规范。一方面,要保护施救者的权益,免除其后顾之忧;另一方面,也要对恶意讹诈行为进行约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营造一个既安全又温暖的社会环境。
目前,事件已告一段落。老人的离世令人痛心,但其家属的理性态度和公众的深入讨论,为社会留下了一份宝贵的思考。在类似事件中,我们既要鼓励及时救助,也要尊重专业判断,更要依靠法律来明确责任边界。只有这样,才能在保护生命的同时,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