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仓库门口玩摔炮,5分钟后……
“熊孩子”仓库门口玩摔炮,5分钟后……
近日,在湖南省怀化市发生了一起因儿童玩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事故。一名小男孩在仓库门口玩摔炮,短短5分钟后,仓库开始猛烈燃烧。消防员经过20分钟的紧张扑救,才将大火扑灭,但整个仓库已被烧成空壳。这起事故再次敲响了警钟:儿童玩火隐患极大,一不留神就可能造成严重后果。
案例警示:儿童玩火酿成大祸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因儿童玩火引发的事故了。2023年1月3日下午,在安徽省某小区附近街道上,几名小孩将点燃的擦炮扔进下水道,井盖直接被炸飞,一名少年头部受伤。2024年10月13日,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某小区车库起火,经调查,是因一名男孩将点燃的鞭炮抛掷到摩托车上,导致摩托车及周围废弃杂物被引燃。
烟花爆竹的隐患
摔炮、鞭炮、擦炮等均属于烟花爆竹的范畴,其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等环节都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格约束。在很多地区,摔炮、擦炮和部分鞭炮被明令禁止销售和燃放。
这些爆竹的隐患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摔炮、擦炮和鞭炮都属于易燃易爆物品,其内部含有火药等物质,能够烧伤皮肤和眼睛,造成严重的伤害。
它们燃放时产生的火焰、火星或高温碎片,容易引燃周围的易燃物,如枯草、树木、纸张、衣物等,从而引发火灾。
摔炮和擦炮的性状很活跃且不稳定,轻微的碰撞摩擦就会燃烧爆炸,孩子平时喜欢把它们装在口袋里,奔跑打闹的过程中,很容易产生挤压碰撞,进而发生爆炸。
- 摔炮、擦炮等小型炮竹包装形似糖果,对于年幼的孩童而言,存在误食的可能。
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五款之规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安全提示
儿童玩火很危险!重要的事情要说三遍。请家长务必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不要让孩子接触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同时,也要教育孩子不要在易燃物附近玩火,不要随意点燃火源。让我们共同为孩子们营造一个安全、快乐的成长环境,平平安安过个好年。
本文原文来自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