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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末年,清政府被迫与西方列强签订的那些不平等条约

创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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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创作中心

清朝末年,清政府被迫与西方列强签订的那些不平等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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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https://m.sohu.com/a/827968593_121721505/?pvid=000115_3w_a

所谓落后就要挨打,清政府可以说是这句话的最好见证。自鸦片战争战败以来,清政府被迫与西方列强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导致国家主权和领土的丧失。在七十年左右的时间里,清政府与西方列强签订了几十个不平等条约。下面,让我们盘点一下历史上比较知名的不平等条约。

《南京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1840年,英国以林则徐虎门销烟为借口发动侵华战争,很快便攻占了定海,北上天津,不久又攻占香港岛。道光帝派奕山为剿逆将军,增兵广州,但在接下来的虎门之战和广州之战中清军均告失败。无奈之下,清廷选择议和,并派钦差大臣耆英与英国人商定和约条款。1842年8月29日,双方正式签订了中英《南京条约》。条约共十三款,其中包括割让香港岛、赔偿英国军费二千一百万银元、开放五口通商、协定关税等。

后来,中英又相继签订了《五口通商章程》和《虎门条约》作为《南京条约》的补充,从中英国人又取得了领事裁判权和片面最惠国待遇等权益。《南京条约》签订之后,中国的领土完整和关税主权都遭到破坏,从此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在此之后,其他西方列强也开始趁火打劫,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比如《中美望厦条约》、《中法黄埔条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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