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园兽首回归再遇法律难题
圆明园兽首回归再遇法律难题
2009年2月25日晚,法国佳士得拍卖行内,一场引发全球关注的拍卖正在进行。拍卖品是来自中国圆明园的鼠首和兔首铜像,这两件流失海外近150年的珍贵文物,最终被一位神秘买家以3149万欧元(折合人民币约2.7亿元)的价格拍下。
然而,拍卖结束后,这位买家却做出了一个令人震惊的决定:拒绝付款。这位买家就是来自中国的商人蔡铭超。他的这一行为在当时引发了巨大争议,有人认为这是在国际场合上的失信行为,也有人称赞这是阻止文物流失的智慧之举。
这场拍卖事件不仅暴露了流失文物回归的法律困境,也促使人们开始思考:在国际法框架下,如何才能让这些承载着中华民族记忆的珍贵文物早日回家?
国际文物返还的法律框架
2024年11月,中国在文物保护立法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高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这是现行《文物保护法》第七次修订,也是时隔22年后的第一次大修订。
修订后的《文物保护法》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六章“文物出境进境”中新增的第81条,专门对文物追索返还领域的国际合作进行规定。这一条款的亮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秉持多边主义立场:明确国家要加强文物追索返还领域的国际合作,这既包括追索非法流失海外的中国文物,也包括配合相关国家返还非法流入中国的外国文物。
构建追索工作机制:明确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为追索非法海外流失文物的主责单位,有权依法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追索工作。
突破时效制度限制:规定国家对于因被盗、非法出境等流失境外的文物,保留收回的权利,且该权利不受时效限制。
这一修订不仅完善了中国的文物保护法治体系,也为运用法治手段推动文物追索返还提供了重要法律支撑。
流失文物回归的三种途径
目前,流失文物主要通过三种途径回归祖国:
外交途径:在国际法框架下开展返还工作。中国已与美国等多个国家签订了关于防止文物非法出入境以及促进文物返还的双边协议,并借助这些国际条约成功实现了多批珍贵文物的返。
司法途径:在文物流失目的国的法院通过提起司法诉讼要求返还。例如,“章公祖师肉身坐佛案”就是中国首例通过司法途径成功追索海外文物的案例。
民间途径:不少爱国人士及友好人士主动捐赠流失文物。如2013年,法国皮诺家族从原持有人手中购下兔首和鼠首,无偿捐赠给中国。
然而,文物回归之路仍面临诸多法律障碍:
国际公约约束力弱:现有国际公约无溯及力,无法适用于其生效前被劫或被盗的文物。
国际法规则由西方国家主导制定:明显不利于文物流出国的利益。
受制于西方国家的国内法:通过司法途径追索流失文物时,往往需要在文物现所在国的法院提起诉讼,这使得追索工作受制于该国的法律体系。
未来展望
面对这些挑战,专家建议:
修订完善《文物保护法》,为文物追索提供充分的法治保障。
推进《1970年公约》适用于香港及澳门地区,加强打击文物贩运的力度。
完善海外回流文物的税收与文物市场交易法律与政策。
依托“一带一路”倡议,深化流失文物追索返还的国际合作。
积极参与国际法制度与规则的改革进程,推动建立更加公平正义的国际文物追索机制。
文物回归不仅是对文化遗产的尊重,更是对历史记忆的珍视。随着中国国力的增强和国际影响力的提升,我们有理由相信,越来越多的流失文物将重返故土,重归其应有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