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小本生意需注意的法律问题
春节期间小本生意需注意的法律问题
春节期间,小本生意经营者需要注意一些常见的法律问题。比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内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疫情期间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和聚集,提倡视频或短信拜年;过年期间可以适度娱乐如打麻将但不能涉及赌博行为;妥善处理孩子的压岁钱保管问题;以及在酒局上做到文明饮酒,避免因醉酒引发意外和冲突。这些注意事项不仅有助于保护个人权益,还能营造和谐平安的节日气氛。
烟花爆竹销售:许可与安全是关键
根据郑州市发布的2025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许可要求:批发企业需具备完善的防爆、防雷、防静电、消防设施和视频监控系统,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器材,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完善配送服务能力,建立流向登记系统。零售店需专店经营,依据《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零售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不大于200平方米,严格执行零售店允许存放烟花爆竹数量的相关要求;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至少100米的安全距离,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销售时间与区域:1月22日(腊月二十三)早7时至23时,1月28日(除夕)早7时至1月29日(正月初一)凌晨1时,1月29日(正月初一)至2月2日(正月初五)每日早7时至23时,2月12日(正月十五)早7时至23时。重污染天气期间和上述规定以外的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禁止销售的品种:国家标准《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中的A级、B级烟花爆竹;拉炮、摔炮、砸炮等危险性大、含高敏感度药物的烟花爆竹;燃放时主体升空的烟花爆竹,如旋转类、双响炮等;“三无”产品;其他禁止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
安全要求:不得在居民住宅楼楼道、阳台、窗台、楼顶燃放或向外抛掷烟花爆竹;不鼓励在小区内燃放,确需在小区内燃放,要划定安全区域,由乡镇(街道办)统筹,社区、物业等单位预备管理人员、救援力量和消防器材,确保燃放安全。
食品安全:包装标识与经营许可缺一不可
从事年货礼盒和年夜饭外卖等食品生意,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相关法规:
包装标识要求:预包装食品标签必须符合GB 7718标准,特殊食品(如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有特殊标识要求,禁止虚假宣传和误导性标识。
经营许可:需要取得合法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卫生标准,从业人员需持有健康证,必须有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广告宣传:禁止使用绝对化用语(如“国家级”、“最高级”),禁止虚假宣传和误导性陈述,需要提供真实、准确的产品信息。
网络销售:广告合规是底线
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年货礼盒或年夜饭,除了遵守食品安全法规外,还需注意以下广告合规要求:
禁止使用绝对化用语:如“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除非企业已依据法律规定获得了相应的荣誉称号和证明。
禁止虚假宣传: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产品信息,不得夸大其词或误导消费者。
遵守社会良好风尚:广告内容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制造“容貌焦虑”等不良导向。
其他注意事项
酒类销售:需遵守相关法规,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
促销活动:需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不得进行虚假促销或误导性营销。
网络销售:还需遵守《电子商务法》,保护消费者权益。
开展小本生意虽然充满挑战,但机遇也无限。春节的特殊性给了我们充分的市场机会,聪明而勤奋的人总能从中发现盈利的窍门。通过鲜活的案例,我们看到在这个节日如何以低投入实现高收益,值得每一个创业者关注与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