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加名引发家庭矛盾,《精英律师》教你如何应对!
房产加名引发家庭矛盾,《精英律师》教你如何应对!
在热播剧《精英律师》中,罗槟与蓝红这对律师搭档因房产加名问题闹得不欢而散。剧中,蓝红要求罗槟将其婚前房产加上自己的名字,这一要求引发了两人之间激烈的争执。虽然这只是一个虚构的剧情,但它却折射出一个现实生活中越来越常见的问题:房产加名。
2025年2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正式施行。这部新规对夫妻间房产加名、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等热点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为处理相关纠纷提供了新的法律依据。
新规要点解读
《解释(二)》第五条对夫妻间房产加名问题作出了详细规定。根据新规,房产加名行为可分为两种情况:
尚未办理转移登记: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屋转移登记至另一方或双方名下,但离婚诉讼时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登记,双方对房屋归属或分割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婚姻家庭实际情况,判决房屋归其中一方所有,并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已经办理转移登记:如果房屋已经转移登记至另一方或双方名下,离婚诉讼中双方对房屋归属或分割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且给予方无重大过错,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判决该房屋归给予方所有,并根据婚姻家庭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实际案例分析
新规实施后,各地法院已经依据新规作出了一些判决。以下两个案例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新规的具体应用:
案例一:男方婚后将其婚前购买的房屋转移登记到夫妻双方名下。离婚时,房屋市值为600万元,女方要求男方支付房屋折价款250万元。法院认为,该房屋原是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女方对房屋产权的取得没有贡献。考虑到双方婚姻已存续十余年,结合双方对家庭的贡献等情况,酌定女方可分得折价款120万元。
案例二:女方父母在女儿婚后全额出资购买了一套房产,登记在女儿名下。离婚时,男方主张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法院根据新规认定,由于赠与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只赠与女儿一方,且考虑到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最终判决房产归女方所有,但女方需给予男方一定补偿。
实用建议
面对房产加名这一敏感话题,建议各方保持理性,充分考虑以下因素:
明确约定:无论是夫妻间房产加名还是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都建议通过书面形式明确约定,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综合考量:在决定是否加名时,应综合考虑婚姻关系存续时间、共同生活情况、子女抚养等因素,不要单纯为了加名而加名。
专业咨询:在进行房产加名操作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不动产登记部门,了解相关法律风险和操作流程。
沟通协商:房产加名涉及重大财产变动,各方应充分沟通,达成共识,避免因加名问题影响家庭和谐。
房产加名看似只是一个简单的登记行为,但背后却牵涉到复杂的法律关系和家庭情感。新规的出台为处理此类问题提供了更明确的法律依据,但最终如何处理,还需要各方在法律框架内,本着公平合理、互谅互让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