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滦南县:土地流转激发乡村振兴新活力
河北省滦南县:土地流转激发乡村振兴新活力
河北省滦南县通过创新土地流转模式,激发了乡村振兴新活力。目前,全县土地流转面积已达20余万亩,占总耕地面积25%,涉及农户3.4万户。其中,50亩以上规模经营主体达543个,规模经营面积12.4万亩。
创新流转模式,实现规模化经营
滦南县积极探索多种土地流转模式,推动农业规模化经营。在柏各庄镇,华圃谷物种植合作社整体流转柏各庄镇守二村、守四村、柏一村、柏三村、柏四村等村田地,现有优质水稻种植面积6540亩,带动周边农户685户。合作社以水稻大棚育秧、优良品种种植为主导产业,生产的“柏各庄大米”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
在宋道口镇西泽坨村,村“两委”整合全村的细碎土地资源,以村民土地流转入股的模式,探索新的股份制形式,实施耕地的集中统一托管。由村委会牵头出资,组建了滦南县合儒谷物种植专业合作社,统一集中经营耕种全村1500亩耕地。
提高生产效率,促进农民增收
土地流转不仅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也增加了农民收入。在胡各庄镇,通过土地流转,带动了农民增收、土地增效,增加了村集体收入。据悉,胡各庄镇33个村全部实现村年集体收入10万元以上,其中29个村已达到20万元以上。
在柏各庄镇,土地流转让广大种植户从紧张劳动的羁绊中解脱出来,释放了活力。全镇有1.5万剩余劳动力常年赴曹妃甸等地从事建筑、环卫、绿化等务工活动,每人每天收入从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再加上土地流转每亩近千元左右的收益,每个普通家庭年收入均达几万元甚至十几万元。
存在问题与挑战
尽管土地流转带来了显著成效,但也面临一些问题。研究显示,河北省耕地“非粮化”率在2000年至2020年间呈现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东南部(邢台和衡水)、东北部(唐山和秦皇岛)及西北部(承德和张家口)等地“非粮化”率较高。这表明部分流转土地被用于种植经济作物而非粮食,可能影响粮食安全。
此外,土地抛荒问题也值得关注。有村民反映土地抛荒问题严重,耕地面积数据造假,村干部上报时存在浮夸之风。这些问题需要在推进土地流转过程中加以重视和解决。
经验与启示
滦南县的土地流转实践为乡村振兴提供了重要启示。首先,规模化经营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由之路,能够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其次,土地流转要充分考虑农民利益,确保农民获得稳定收益。同时,政府在土地流转中应发挥引导和监管作用,既要鼓励创新,又要防范风险。最后,土地流转要与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推动农业产业升级和农村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