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宣传】反对家庭暴力 呵护美好生活
【普法宣传】反对家庭暴力 呵护美好生活
家庭暴力是一个全球性问题,不仅影响着个人的身心健康,也破坏了家庭的和谐与社会稳定。为了增强公众对家庭暴力的认识和预防意识,都兰县公安局近期组织开展了《反家庭暴力法》普法宣传活动。
关注家庭暴力
反对家庭暴力,呵护美好生活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的反家暴意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引导广大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近日,都兰县公安局组织开展《反家庭暴力法》普法宣传活动。
家庭暴力是指在家庭关系中发生的一切暴力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将家庭暴力界定为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
按照表现形式划分,可分为身体暴力、情感暴力、性暴力和经济控制 ;按照受害者类型划分,可分为:亲密伴侣暴力、儿童暴力、老年人暴力 。
常见类型
(一)身体暴力
身体暴力又称躯体暴力,家庭中发生的身体暴力是指某位家庭成员对其他家庭成员蓄意使用体力或使用武器,伤害或残害对方的行为,包括推搡、抓夺、击打、捆绑、踢人、鞭打或枪击等 。
(二)情感暴力
情感暴力又称心理暴力,家庭中的情感暴力是指某位家庭成员对其他家庭成员的诋毁、嘲弄、威胁和恐吓、歧视、排斥、忽视和其它非身体形式的敌意对待。
(三)性暴力
家庭性暴力是指由某位家庭成员对其他家庭成员强行施加的性行为、性行为企图或其它直接针对受害人性特征的强迫行为,行为人与受害人有可能是伴侣关系,也可能是其他家庭关系 。
(四)经济控制
经济控制是指施害者通过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收支状况的严格控制,摧毁受害人自尊心、自信心和自我价值感,以达到控制受害人的目的。
常见误解澄清
误区一:没有家庭暴力现象,即使存在,也是极少数。
家庭暴力现象客观存在,且在全球各国家和地区的发生率都不容小觑 。
误区二:家庭暴力是家务事,是一种隐私,而不可外扬。
家庭暴力不是不可外扬的家务事,而是法律所禁止的侵权行为。受害者对家庭暴力的忍气吞声会导致施害者持续实施暴力行为,而自身也会受到家庭暴力的长期危害。在遭受家庭暴力时,应学会向信任的他人或机构求助,或将家庭暴力行为诉诸法律,请求司法援助 。
误区三:家庭暴力就是伤害身体,而不是伤害心理和性。
家庭暴力既包括身体暴力,也包括心理暴力、性暴力和经济控制。
误区四:家庭暴力就是丈夫对妻子施暴。
事实上,妻子对丈夫施暴、父母对子女施暴、子女对父母施暴、对自己的亲兄弟姐妹施暴也是家庭暴力。凡是发生在家庭关系之间的暴力行为都是家庭暴力。
警方提醒
个人应加强对家庭暴力相关知识的学习,提高对家庭暴力及其原因的认识,掌握识别与回应家庭暴力的合理方法。
一方面,个人应加强自我保护,使自己免受家庭暴力行为伤害,如果不幸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应学会寻求他人或机构帮助;另一方面,个人应培养自身情绪管理能力,在遭遇与家庭成员摩擦或冲突时,采取积极沟通的方式,和平解决矛盾或以适当的方式发泄情绪,而不可采取暴力手段。
下一步,都兰县公安局将持续开展《反家庭暴力法》的宣传活动,号召大家在日常生活中注重家庭家风家教、尊重妇女、善待家人,共同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
本文原文来自澎湃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