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之死:谁才是真正的凶手?
岳飞之死:谁才是真正的凶手?
岳飞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民族英雄,他的故事在中国广为流传。然而,关于岳飞之死的真相,却一直众说纷纭。本文通过分析《历史的照妖镜》一书,揭示了岳飞之死背后的历史真相。
我的外婆不识字,小时候夏日乘凉,她会一边扇着蒲扇,一边给我讲故事,记忆中她特别爱讲岳母刺字的故事,每每讲到岳母在岳飞背上刺上“尽忠报国”,我就会问:痛吗?他不怕痛吗?外婆说:他是大将军,所向披靡,怎么会怕痛呢?
“那他不怕痛,是不是不会死?”我问。
“他不怕痛,打了很多胜仗,很厉害,可惜后面被秦桧杀害了……”
从此,三四岁的我知道有一个大英雄、大将军叫岳飞不怕痛,很厉害,被秦桧杀害了。
长大上学后,慢慢知道岳飞是南宋抗金名将、民族英雄,南宋“中兴四将”之首,他收复建康、襄阳六郡、商州、虢州,平定曹成、张用等游寇势力,缔造“连结河朔”之谋,积极与民间义军联络抗金,北伐中原,取得郾城、颍昌大捷,屡次救岌岌可危之南宋于倒悬。其所带领的岳家军军纪严明,战斗力强,有“撼山易,撼岳家军难”之美誉,而他的《满江红》更是气势磅礴、气拔山河。可就是这样一位有胆有谋、忠勇善战的大将军却被一代奸臣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害。
就连我的外婆这样目不识丁的乡野老妇都知道是秦桧杀害了岳飞这个大英雄,可当我们翻开史书却不难发现:秦桧是刽子手没错,是帮凶,但不是真正的凶手。
岳飞非死不可吗?“杀岳飞”是否是宋金绍兴议和的充要条件?
《历史的照妖镜》一书就从“岳飞之死”这个历史事件提出了一个大胆的反问:为什么宋高宗比金人还想杀岳飞?众所周知,岳飞与金人的战役屡战屡胜,直到绍兴十一年(1141年),金国在无力攻灭南宋的情况下,准备重新与宋议和。完颜宗弼在给秦桧的书信中说:“尔朝夕以和请,而岳飞方为河北图,且杀吾婿,不可以不报。必杀岳飞,而后和可成也。”
那么“杀岳飞”是宋金绍兴议和的充要条件吗?十月十三日,岳飞被投入大理寺狱中,十一月初七日,宋金“绍兴和议”达成:宋向金称臣,将淮河以北的土地全部划归金国,其中包括被岳家军收复的唐、邓、商、虢等州;并每年向金贡奉银绢各二十五万两、匹。
绍兴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1142年1月27日),万俟卨等通过秦桧上报奏状,提出将岳飞处斩刑。宋高宗赵构当日批复:“岳飞特赐死。”一日之内,岳飞就被杀害了。
显然,从“绍兴和议”的内容来看,杀岳飞并非是宋金议和的充要条件。战争劳民伤财,于金人而言,屡战屡败,金人实则已无力应对,完颜宗弼主要目的是想议和,顺便捞一些好处,至于岳飞也并非非死不可。十一月议和达成,岳飞却是在十二月二十九日被杀害的,但唯一确定的是:岳飞之死让南宋面对大金的来犯再无可战之人。
悲乎哀哉?诚如史书记载“天下冤之,闻者涕流”。
岳飞是以何罪名被定罪?
岳飞最后的供状上只有八个字:天日昭昭,天日昭昭。什么意思?天地可鉴。有时候想,为何明明是宋高宗下旨杀的岳飞,为何大家只骂秦桧?但凡有眼睛的人都知道,岳飞是国之功臣,没有岳飞,南宋可能早就被金人灭了。所以,当同为“中兴四将”之一的韩世忠问秦桧,秦桧回答:“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秦桧的意思很明显,有没有罪、罪名是什么,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是上面那位的意思。谁敢违皇命?
岳飞又是如何被“定罪”的呢?
韩世忠回秦桧:“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让岳飞蒙冤入狱,大理寺丞李若朴、何彦猷判岳飞无罪。宋高宗赵构怒了,李何二人被革职,又令御史中丞何铸负责,何铸拒接,宋高宗又令枢密院编修胡铨受理,胡反倒上书为岳飞伸冤并要求斩秦桧,结果胡铨被贬海南……
诚然,“莫须有”难以服众!但之于赵构,岳飞不得不死。于是,赵构让有着从龙之功的前军统制、岳飞的前上司张俊率先对岳飞发难,然后秦桧紧跟其后以“叛臣逆党”莫须有之罪杀害了岳飞,造成“天下冤之,闻者涕流”的南宋史上最大冤案。
宋高宗为何那么想杀岳飞?
“岳飞之死”是无数人心头的意难平,也是让人每次想到就“怒发冲冠”之事。
岳飞,是南宋大功臣,毫不客气地说,没有岳飞,南宋早就完了,何来宋高宗高枕无忧地活到80岁?
宋太祖赵匡胤,原为后周世宗柴荣的一武将,在“陈桥兵变”中被拥为帝,逼周世宗禅位。后“杯酒释兵权”解除了一起打江山的众武将的兵权,“重文轻武”成为两宋历朝历代的根本制度,而这一制度又触发了两宋文官集团的发展,文官对武将各种防范、猜疑。
宋太祖深知手握兵权的厉害,所以十分忌惮武将,为了捍卫其赵家权力何无上皇权,将“犯吾法者,惟有剑耳!”作为宋历代皇帝的头条原则。
话说岳飞,战功赫赫,手中岳家军所向披靡,深得百姓爱戴,其性格又刚正不阿、锋芒毕露,实在不像张俊那么听话、懂事,属于“有能力,但也有个性;能力很强,个性也很强”的部下。于宋高宗赵构而言,岳飞就是他无法掌控的一枚棋子,以他的性格“议和”是上策,发现以和求和很难,但“以战求和”胜算大,所以前期岳飞是他手中的王牌,一旦“绍兴和议”达成,岳飞作为棋子的价值就所剩无几。在岳飞的忠诚与皇家的权力之间,宋高宗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捍卫权力。
“犯吾法者,惟有剑耳!”岳飞是赵构逐步化解、消除武将兵权和势力的权力游戏中的重要一环,“中兴四将”除了张俊时刻见风使舵与赵构利益高度绑定,顺利转型为富家翁张俊之外,哪怕是功劳显赫如韩世忠也未有好下场。
“岳飞之死”,固然赵构是幕后真凶,为了捍卫他手中的权力,唯恐其“功高盖主”,他比金人更想杀了岳飞。“自古未有权臣在内,而大将能立功于外者!”岳飞的战功赫赫,也威胁到以秦桧为首的文官集团的利益。
行笔至此,内心无比意难平。岳飞从未想过成为权臣,只一心北伐光复失地,精忠报国,奈何“莫须有”?《孙子兵法》的“自保而全胜”,于岳飞而言,何其难!他能率领岳家军叱咤沙场、威慑金人,却无力应对帝心难测,更无法应对文官集团的“莫须有”,连自保也不能。
历史的照妖镜:权力与人性的探戈
我试想了一下,如果岳飞性格不那么倔强,听话一点,懂事一点,是不是就可以免除一死?我想到了北宋狄青、明朝于谦,那么谦逊谨慎,如此两袖清风,却还是被“意欲”,以“虽无显迹,意有之”被害。
管理学上有个“鲶鱼效应”,说是渔民发现在捕获的沙丁鱼里扔进一两条鲶鱼可以减少沙丁鱼的死伤。但当沙丁鱼的数量足够大的时候,鲶鱼却很容易被沙丁鱼挤死或者吃掉,这是反鲶鱼效应。无疑,岳飞、于谦等人,之于他们的时代,就是一条鲶鱼,能力挽狂澜救催死之南宋于垂危,但奈何他身后的沙丁鱼太多,拖曳着他——一个不被同一个生态文化同化的异类终将被毁灭。
烟雨、萧十一的书名《历史的照妖镜》取得十分巧妙。以史为镜,可以照见人心,可以照见人性。有人说,历史是任人装扮的小姑娘,以“岳飞之死”而论,彼时的南宋官员乃至此后的史官都心知肚明幕后之人是谁,可就像皇帝的新装一样,无人会去捅破这层朦胧的玻璃纸,有良知的史官留下些类似春秋笔法的几笔,只为“为尊者讳”。这就是为何,岳飞死后,世人为其扼腕叹息、抱不平,乃至几百年后我那不识字的外婆都知道岳飞是抗金英雄,是被秦桧的“莫须有”杀害,人人唾弃秦桧数百年,却鲜有人唾骂幕后黑手宋高宗——一个比金人更想杀岳飞之人。
“人性有多复杂,历史就有多诡异!”,这是书的封面上的一句话,读完全书,再回过去来看,可谓字字诛心、振聋发聩。《历史的照妖镜》一书的巧妙之处不只是单纯讲岳飞之死,而是围绕“岳飞之死”这个事件分三个篇章来讲历史与人性,以“满江红”讲述了宋朝的历史镜鉴之下的忠与奸;以史为镜,照见狄青、于谦、戚家军、袁崇焕等不同时代的岳飞身影——他们是他们的时代的“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第三篇章的镜中众生相,以一个更高的视野站在大历史的宏观叙事之下去考察了三国、唐朝以及明代、清末的历史人物在他们的时代的择决与命运。
掩卷深思,意犹未尽。诚如存在主义者海德格尔所言“人是被抛来到这世上的”,岳飞、狄青、于谦、戚家军、袁崇焕,乃至韩敬都无从选择他们生活的时代,但他们却毅然决然在“苟利国家生死以”之际,选择与那烽火乱世一搏以求力挽狂澜,是为“精忠报国”,虽死亦,其“明知不可为而为”的气魄与胆识,千古流芳,万世景仰。
面对宋高宗的命令,有不顾安危据理力争者,有落井下石、痛下杀手者,有见风使舵、借机以此为垫脚石求平步青云者……不胜枚举,是为人性的复杂性。秦桧之流其实可以选择将枪口太高些许,但他们没有,这也是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