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鹏案真相:这不是安乐死,而是故意杀人
程鹏案真相:这不是安乐死,而是故意杀人
近日,一则关于“程鹏助妻安乐死”的新闻引发热议。然而,经过调查发现,这实际上是一起与安乐死无关的刑事案件。程鹏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警方追捕,后被判处死刑。这一案件的真相,揭示了安乐死与故意杀人罪之间的重要区别。
安乐死与故意杀人:法律上的本质区别
安乐死,通常指对无法救治的病人停止治疗或使用药物,让病人无痛苦地死去。在法律上,安乐死与故意杀人罪有本质区别。安乐死需要满足严格的条件,如患者自主意愿、医生多次讨论确认等。目前全球仅有少数国家允许主动安乐死,如荷兰、比利时等。
在瑞士,安乐死的实施需要满足四个要求:
- 患者有自杀的自主能力,且自杀倾向不得为精神障碍所带来的。
- 患者在深思熟虑后决定自杀,自杀行为与经济问题、照护问题等外界压力无关。在协助自杀之前,医生至少要和患者进行2次讨论,2次讨论的间隔至少2周。
- 患者因疾病所致的症状、功能损伤到达了难以忍受的程度,医生需要提供文件证明自己已经充分了解了患者的个人状况。
- 其他方案无效或被患者自主拒绝。
中国对安乐死的态度:法律禁止
在中国,安乐死尚未合法化,相关行为可能涉嫌故意杀人罪。虽然有人大代表建议将安乐死写入民法典,但目前我国法律仍禁止安乐死。根据我国当前相关法律规定,安乐死为不合法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实施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承诺死亡在法律上无效。故意杀人既遂的,会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会处3~10年有期徒刑。
安乐死合法化的争议
安乐死合法化在全球范围内都是一个极具争议的话题。支持者认为,安乐死能够帮助患者在生命末期减少痛苦,维护尊严;反对者则担心安乐死可能被滥用,成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工具。此外,人类对疾病的认知有限,未经他人允许结束他人生命有悖生存权利的道德准则。
在中国,虽然越来越多的民众支持安乐死,但国家尚未通过相关提案。目前,我国主要推动的是缓和医疗/安宁疗护,这种方案的目的是为疾病终末期患者以及家属缓解痛苦,在身心、社会等维度尽可能提供支持和照护,减轻患者身体的不适并提供心理疏导,减少无意义的过度治疗以及不必要的痛苦,让患者和家属可以好好告别。
程鹏案件的真相,让我们看到了安乐死与故意杀人罪之间的本质区别。在法律尚未允许安乐死的情况下,任何帮助他人结束生命的行为都可能构成犯罪。对于安乐死这一复杂议题,我们需要在法律、伦理和人道关怀之间寻找平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