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书的正文包括哪些内容
民事起诉书的正文包括哪些内容
民事起诉书是民事诉讼中重要的法律文书,其正文部分主要包含诉讼请求的明确表述和事实与理由的详细阐述。原告需逐一列出请求,并清晰陈述案件事实、法律依据及选择诉讼解决争议的理由。
一、民事起诉书的正文包括哪些内容
民事起诉书的正文是诉讼文书的核心部分,它详细阐述了原告的主张、事实和理由,正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诉讼请求的明确表述。原告需按照序号逐一列出自己的请求,清晰明了地表达自身诉求。此外,部分法院还要求诉状中列明案由,但案由并非必须包含的内容。
事实与理由的阐述。在这一部分,原告需先陈述案件的基本事实,即自己如何受到侵害或与被告之间的争议焦点。
原告需依据实体法的规定,说明为何被告应承担责任或赔偿损失。同时,原告还需依据程序法的规定,阐述为何选择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争议,并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起诉书列明哪些事项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以下事项,以确保诉讼的顺利进行:
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这包括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对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则需提供其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原告需明确表达自己的诉讼目的,并阐述其请求所依据的具体事实和法律依据。这是法院审理案件、作出裁判的重要依据。
证据和证据来源,以及证人姓名和住所。原告需向法院提供证明自己主张的证据材料,并说明这些证据的来源和获取方式。
受诉法院名称、起诉的年、月、日以及起诉人的签名或盖章。原告需在起诉状中明确写明受理案件的法院名称,并注明起诉的具体时间。
起诉人需在起诉状上亲笔签名或盖章,以确认起诉行为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三、民事起诉书格式及要求
民事起诉书的格式和要求对于确保诉讼文书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具有重要意义。一般来说,民事起诉书应遵循以下格式和要求:
文头部分应明确写明“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的字样,以区分其他类型的诉讼文书。
在列明诉讼主体时,应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和要求详细写明原告、被告及第三人的基本信息。
- 对于自然人诉讼主体,应包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内容;
- 对于单位诉讼主体,则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住所地)、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尽可能附上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在书写诉讼请求时,应使用序号分开各项请求,同时,注意诉讼请求的明确性和具体性,避免模糊不清或产生歧义。
在阐述事实与理由时,应注意条理清晰、逻辑严密地陈述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对于关键事实和证据应重点阐述和强调,以便法院能够准确理解和把握案件的核心问题。
在文尾部分应写明递交诉状的法院名称、具状人(原告)的起诉时间,并确保至少有一份诉状是由具状人亲笔签字(盖章、按手印)的原件。
这样既能体现起诉行为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也能为后续的诉讼程序提供必要的证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