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闪婚闪离”背后的骗婚陷阱
警惕!“闪婚闪离”背后的骗婚陷阱
近日,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在答复政协委员《关于建立“单身数据库,助力脱单”为人口红利添砖加瓦的建议》时透露,在办理结婚登记过程中,当发现女方曾多次与不同对象闪婚闪离,或者发现双方当事人刚认识几天就申请登记时,该局要求窗口工作人员应予以提醒,尽量让双方当事人深入了解彼此后,再来登记,避免因骗婚等问题引发矛盾纠纷和彩礼损失。
“闪婚闪离”现象的频繁发生,不仅给当事人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创伤,也严重破坏了婚姻关系的本质,削弱了公众对婚姻制度的信任。那么,如何有效预防和打击骗婚行为,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骗婚案件频发,受害者损失惨重
今年10月27日,张女士和儿子在贵阳一家民宿已经住了五天。这是两人第十次到贵阳。为了挽回“闪婚”后损失的20多万元中介费和彩礼钱,将近一年的时间里,母子二人不停地往返于江苏和贵州。
同一天,24岁的南昌姑娘小曾买好了去贵阳的高铁票。今年7月初,小曾哥哥通过贵州当地婚姻中介带回一名女孩。8月25日,女孩自行离开。9月13日,当地警方通知小曾,女孩涉嫌诈骗被刑事立案,“警方说她骗了好几家。”
“12万的中介费退了,15万的彩礼,一分钱没有拿回来。”小曾和70岁的父亲决定,“要不回钱就不回家。”
10月11日,红星新闻独家报道了湖北崇阳一名31岁男子跨省闪婚后,因不堪忍受人财两失服农药自杀,引发全网关注。红星新闻记者随后走访发现,去年9月开始,崇阳另有四个家庭,在当地同一家婚恋公司的介绍和带领下,先后前往贵州跨省“闪婚”,无一例外,女方均在半年内“离开”。
记者调查发现,实际在全国多个省份均有跨省“闪婚”出现,而当中牵线搭桥的中介大多有和贵州婚介合作的影子。
记者进入了两个共300多人的微信群,里面都是“闪婚”失败后想要挽回损失的当事人和家属。曾经,他们带着全部的积蓄,在当地婚介或“熟人”带领下,试图前往贵州寻找自己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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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内“闪婚”三次,“都走掉了”
56岁的张女士和儿子在贵阳住的是最便宜的“民宿”,只要五十多块钱一天。即便如此,钱没要回来,来回路费和吃住已经又额外花了五万多元。
张女士老家在江苏盐城农村,和儿子在无锡的一个景区里打工,儿子是保安,负责看守景区的监控,丈夫则在上海的工地上。
张女士就一个孩子,30岁了还没结婚,“我们着急。”一个同事说可以帮着介绍,带着张女士去了她老家安徽宿州,宿州的婚介所没成,但说自己的总公司在贵阳,“那里的女孩子多。”
去年11月,儿子在父亲的陪同下第一次去了贵州,一个礼拜就领了一名女子回来。没想到,“一周后就走掉了。”好在全额退了彩礼,但婚介公司不愿意退费,“说可以帮着再找。”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婚介所承诺在一年内负责找到“闪婚”对象。
第二个是今年快过年的时候带回来的,在盐城待了一周,对方又走掉了,女方说生活习惯不同。
第三个带回家后,“天天要钱,哭闹不停,还砸东西。”张女士提供了女方手拿菜刀哭闹的视频。女方把自己反锁在屋子里,报警说张女士的儿子家暴她。
一个多月后的3月15日,趁着张女士家人出去散步,对方“自己跑掉了”。彩礼加上买“五金”花的3万多元,现金和红包4万多元,一共20多万元。
据介绍,三次“闪婚”对象,都曾有过婚史,前两个有过生育。第一个和第三个是贵州人,都领了证。第二个是福建人,没领证。女方年龄都不到30岁。
因第三个“闪婚”对象彩礼一分钱不退,张女士到贵阳报警,警方在4月22日立了案,但检察院以证据不足,退回补充侦查。女方被取保候审。
张女士又花了5000块钱在贵阳当地请了律师,只办成了离婚。而15万元中介费,只退了11万4千元。“说还要退两万块,退到现在还没退回来。”中介则透露说,女方已经在别的省又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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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婚”当事人来自多个省份,
有人领证后9个月女方生下孩子
儿子“闪婚”失败后,张女士很快被有同样遭遇的人拉进了微信群。
一个群有104人,另一个群有207人,大都是到贵州“闪婚”失败后想要挽回损失的。群成员有的是“闪婚”当事人,有的是家人。分别来自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河南、陕西、浙江、福建等省,最多的是苏北和安徽的。
在群里,大家最关心的是如何能够立案,“群里立上案的,只有四个。”另外则互相打听对方花了多少钱,要回了多少钱。再有,就是骂“死骗子”。
7月初,小曾陪着哥哥从贵阳带着“那个女人”回到南昌的家。跟婚介所签协议时,小曾和哥哥明确说过女方不能有喝酒、抽烟、文身等习惯。回到家,发现女方胳膊和腿上有大面积文身。
“来了第三天就开始哭,要钱,不停地要。什么活都不干,也不跟我们沟通。”楼下小卖部老板告诉小曾,女方每天都要下楼去买四十多块一包的荷花烟抽。“我们家做的饭她也不吃,自己点外卖和酒。”
这名“闪婚”对象走掉后,中介退了钱,然后说女方“骗婚”,跟他们没关系。但这名女子的彩礼钱一分没退,她对小曾说,现在没有钱,“我去KTV上班之后再给你们。”
同为湖北崇阳县人的王博和黄玲后来发现,他们是在当地同一个网红“红娘”的介绍下,几乎都是去年9月期间前往贵州相亲。女方都来自云南丘北,由当地同一个婚介所介绍。
女方跑掉后,姐姐黄玲通过律师在网上查到,“那家婚介有六七个官司在打。”一家损失了15万元左右。“觉得丢人,弟弟半个月都没出过门。”
王博的“闪婚”对象,因为没到结婚年龄,两人当时没领证。去年9月从贵州带人回来,10月开始,对方就“变脸了”,“不理我,也不让我碰她。因为到(去年)11月,她就到法定结婚年龄了,不得不跟我领证。”
女方走掉后,20万元的彩礼,只退了1
骗婚手法揭秘:套路深,防范难
骗婚行为一般发生在一些彩礼较高的地区。骗婚者利用某些人急于结婚的心理,使用真实身份登记结婚,获取巨额财物后,与对方迅速离婚,然后再物色新的“猎物”。现实中,此类骗婚事件并非个案,甚至形成了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的犯罪链条。
此类骗婚案中,受害最深的往往是那些满怀期待步入婚姻殿堂的男性及其家庭。他们不仅可能面临人财两空的困境,更可能在心理上遭受重创。此类骗婚方式较为隐蔽,无论是公安机关的打击,还是受害方的维权,都面临不少困难,即使骗婚者被绳之以法,也很难挽回全部经济损失。
法律规制困境:事后补救不如事前预防
面对此类骗婚行为,依法严惩、事后补救,固然重要,但事前预防更为关键。长乐区民政局的相关举措,正是将关口前移,通过及时恰当的提醒,将骗婚问题扼杀在摇篮里,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
女方曾多次与不同对象闪婚闪离,这种情况难言正常。工作人员发现后,对男方进行善意提醒,或许能“一语点醒梦中人”。长乐区民政局在答复中还称,今年共对3名闪婚的男方当事人进行了提醒。事后,经了解,女方确实存在通过结婚骗取彩礼嫌疑,男方及家属对工作人员的提醒表示感谢。
在防范骗婚的同时,长乐区民政局还深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工作、积极搭建公益婚恋交友平台,从多个角度为市民的婚姻保驾护航。
总之,工作人员发现异常后进行提醒,并不是对婚姻自由的干涉,而是在合理范围内,基于经验与责任,采取的一种保障当事人权益的措施。从一些地方发生的骗婚案例看,这种提醒并非多此一举,而是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如何防范骗婚:多方合力,共筑防线
婚姻登记机关应加强审查。对于短期内多次结婚离婚的人员,应进行重点审查,必要时可暂停办理相关业务。
加强婚姻中介监管。对婚姻中介行业进行规范,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对违规中介进行处罚。
提高公众防范意识。通过媒体、社区等渠道,普及骗婚防范知识,提高公众警惕性。
完善立法。明确骗婚行为的法律界定,加大惩处力度,提高犯罪成本。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各地婚姻登记机关、公安机关、法院等应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发现和打击骗婚行为。
结语
“闪婚闪离”现象的出现,既反映了部分人群对婚姻的轻率态度,也暴露了当前婚姻登记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不足。通过加强预防和打击骗婚行为,不仅是保护个人权益的需要,更是维护婚姻制度尊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要之举。我们期待通过多方共同努力,能够有效遏制骗婚现象,让婚姻回归其本质,成为真正基于爱情和责任的终身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