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端斌举报村霸事件背后的乡村治理之思
马端斌举报村霸事件背后的乡村治理之思
近日,国家柔道队现役运动员、柔道全运会冠军马端斌实名举报老家两任村支书贪腐事件持续发酵,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这一事件不仅关乎个人恩怨,更折射出当前乡村治理面临的深层次问题,促使我们重新思考乡村治理的新模式。
从冠军举报看乡村治理困境
马端斌在其个人实名认证微博发布了一则题为《柔道世界冠军实名举报两任村支书:贪腐上千万、勾结地痞殴打村民》的举报信,直指辽宁省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桦树甸子村两任村支书刘忠军、刘忠和存在严重违法乱纪行为。举报信中列举了六大问题,包括侵占村民集体经营的五味子加工厂收益、设立无合法手续的加工基地、打白条790余万元顶账、套取国家扶贫基金1000多万元等。
这一举报迅速引发全网关注,当地县委也迅速组织调查组进驻核实情况。然而,这起事件背后反映出的不仅仅是个人恩怨,更折射出当前乡村治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
传统乡绅治理的局限性
在探讨现代乡村治理之前,有必要回顾一下中国传统乡村治理模式——乡绅治理。在中国古代,由于地理条件限制和自然经济的封闭性,农村社会呈现出极度碎片化的特征。中央政府通过严密的官僚制度和儒家思想维系着对地方的控制,而具体到村庄层面,则是由乡绅、德高望重的长者主导的士绅统治。
乡绅阶层在维持农村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他们代替政府行使权力,负责征税、摊派徭役,同时承担着教化乡民的责任。通过集资、捐助等方式,乡绅们带领村民修桥铺路、兴修水利,调解村民纠纷,甚至兴办学校、资助孤老病残。
然而,这种治理模式存在明显局限性。首先,它缺乏民主性和法治保障,本质上是一种精英统治;其次,乡绅的权威往往建立在经济实力和家族势力基础上,容易导致权力滥用和不公;最后,这种模式难以适应现代社会的复杂性和流动性。
现代乡村治理的创新实践
随着社会的发展,单纯依靠传统乡绅治理或行政命令已无法有效解决乡村治理问题。近年来,我国在乡村治理方面进行了诸多创新探索,逐步构建起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乡村治理体系。
以浙江省为例,该省充分发挥“枫桥经验”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打造集成社会治理各项功能的全科网格,98%以上问题在乡村得到解决。在全省所有乡镇组建“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基层治理“四平台”,推动乡镇和部门派驻机构的力量下移。
同时,各地积极探索村民自治新模式。比如,江西赣州定南县天九镇红阳村创新农村协商议事形式,利用“乡间院子会”的形式,提升了群众参与度,增加了村民满意度。这种做法既保留了传统议事的文化基因,又注入了现代民主法治精神,成为村民参与公共事务的有效渠道。
法治建设是乡村治理的关键
在现代乡村治理中,法治建设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法治乡村建设。《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相继出台,为法治乡村建设提供了重要保障。
加强法治乡村建设,需要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法治乡村建设方向正确,完善乡村治理法治体系。
培养农村法律人才:通过“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选聘矛盾纠纷调解员等方式,提升乡村法治人才队伍素质。
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加强乡村法治文化建设。
构建完备的乡村法律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县乡村法律服务网络,丰富法律服务内容,拓展服务方式。
马端斌举报事件的发生,虽然暴露了乡村治理中的一些问题,但也为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提供了契机。它提醒我们,只有通过法治手段,才能从根本上遏制“村霸”现象,保障村民合法权益,实现乡村善治。
结语
乡村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在传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我们既要汲取传统乡绅治理中的有益经验,又要坚决摒弃其封建残余;既要发挥村民自治的积极性,又要强化法治保障。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乡村善治,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