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间玩笑的法律边界:从法规到案例的全面解析
直播间玩笑的法律边界:从法规到案例的全面解析
近日,一则“顾客意外入镜店家直播间索赔获支持”的新闻登上热搜。据报道,火锅店老板平时喜欢在店里做直播,以此招揽生意,有顾客入镜直播间后,认为火锅店老板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将其告上法庭,最终获赔500元。这一事件引发了人们对直播间玩笑和公共场所直播边界的广泛讨论。
随着网络直播的蓬勃发展,直播间已成为许多商家和主播与观众互动的重要平台。然而,在追求趣味性和关注度的同时,一些主播的不当言行却可能触及法律红线。那么,直播间玩笑的法律边界究竟在哪里?让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相关法律法规
2021年5月25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对网络直播营销活动进行了全面规范。其中,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了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的行为规范:
- 不得发布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信息,欺骗、误导用户;
- 不得营销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商品;
- 不得虚构或者篡改交易、关注度、浏览量、点赞量等数据流量造假;
- 不得侮辱、诽谤、骚扰、诋毁、谩骂及恐吓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 不得营销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
- 不得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行为。
这些规定为直播活动划定了明确的法律边界,主播在直播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否则将面临法律责任。
典型案例分析
- 名誉权侵权案例
2023年11月,主播杨某在快手直播间因退货纠纷辱骂消费者周某,并泄露其个人信息,导致周某遭受网络暴力。法院最终判决杨某赔偿周某精神损害赔偿金4000元,并在其快手账号发布致歉信及赔礼道歉视频三日。这一案例表明,主播在直播中随意辱骂他人、泄露个人信息,不仅违反了《民法典》关于名誉权的规定,还可能构成行政违法甚至犯罪。
- 隐私权和肖像权侵权案例
2020年9月,网红“拉姆”遭前夫纵火去世后,“余超娃”“眼镜哥”等抖音主播前往殡仪馆进行直播,侵犯了死者隐私。同年6月,西安大学生李某某在快手上直播“骚扰”女大学生,严重侵犯了该女学生的肖像权、隐私权。这些案例提醒我们,直播活动必须尊重他人的隐私权和肖像权,不能为了博取眼球而随意侵犯他人权益。
- 著作权侵权案例
2018年,哔哩哔哩主播冯提莫在斗鱼直播平台直播时使用歌曲《恋人心》作为背景音乐,被法院认定侵犯了词曲作者张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这说明,主播在直播中使用音乐作品时,必须获得权利人的授权,否则将构成著作权侵权。
公共场所直播的边界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指出,根据《网络主播行为规范》,网络主播不得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影响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影响他人正常生活、侵犯他人隐私等场所和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场所拍摄或播出。在公共场所的直播行为,以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为首要条件。
例如,在医院、地铁站等公共场所直播,如果影响了正常秩序或侵犯了他人隐私,就可能构成违法行为。近期,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调解的一起侵权纠纷中,小丽在餐厅吃饭时被他人拍摄打卡视频,虽然她已提醒不要拍到自己,但最终还是出现在了公开发布的视频中。法院最终裁定短视频平台赔偿小丽1万元,这表明即使在公共场所,个人的肖像权和隐私权仍然受到法律保护。
结语
网络直播作为新兴的传播方式,为人们提供了分享生活、获取信息的新渠道。然而,直播活动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主播在追求趣味性和关注度的同时,更要时刻保持法律边界意识,尊重他人权益,维护公共秩序。同时,直播平台也应加强内容审核和管理,建立健全举报反馈机制,共同营造健康、有序的网络直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