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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境外支付服务费,税务上怎么操作?

创作时间: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向境外支付服务费,税务上怎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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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来源
1.
https://www.mykuaiji.com/post/27788.html

向境外支付服务费时,需要遵循特定的税务操作流程。本文将详细介绍贸易付汇和非贸易付汇的区别,并重点解释非贸易付汇时需要进行的支付备案和代扣税款流程。

“非贸易”是相对于“贸易”而言,“贸易”也称实物贸易,是指国际间的商品流通贸易。“非贸易”也就是非实物贸易,非贸付汇是指因技术转让、特许权使用、接受劳务服务等需要对境外付汇和部分资本项目对外付汇。

贸易付汇我们一般凭借海关报关单、外商发票、付款申请就能支付。

非贸易付汇由于不通过海关,税款这块需要税务局来管控,所以就涉及支付备案和代扣税款的流程。

上面这张图是非贸易业务对外支付备案和扣税的简易流程图,基本说清楚了非贸易业务办理的步骤。

首先需要做合同采集,如果支付金额大于等值5万美金,那支付时候还需在电子税务局做支付备案,如果不超过等值5万美金就不需要做支付备案。

实际支付后7日内,需要根据合同性质进行税款的扣缴申报,比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这里面关键的难点在于如何判断支付款项需要代扣税款,代扣什么税款,代扣多少税款的。

新电局下对外支付综合办税模块,可以帮你自动判断非贸对外支付是否需要扣税?怎么扣税的问题。

你只需要按提示选择你的实际情况即可。

比如二哥公司对外支付产品检测费用。

1、在税费申报及缴纳下,点击对外支付综合办税进入。

2、选择常用申报方案进入

3、先选择支付类型,这里选择认证及产品检测。

4、回答系统的问题,如果选择境外没有派遣人员到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境外收款方属于完全在境外销售服务的情况下

我们可以看到,系统判断是无需代扣任何税金的。

5、如果选择没有派遣人员到中国境内提供劳务,但是境外收款方属于部分发生在境内,那么增值税需要按6%代扣,印花税按技术合同代扣。

6、如果选择有派遣人员到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境外收款方属于部分发生在境内,那么增值税需要按6%代扣,印花税按技术合同代扣,企业所得税还需要指定扣缴,具体是核定一个所得税率再扣缴。

其实这个判断就是根据我们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来的,系统只是把几个关键点的判断指标集成让你做选择,根据不同选择给你匹配相应需要代扣的税种和税率。

你比如这个案例中,对外支付检测费。

首先、增值税这块怎么规定的呢?

财税〔2016〕36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第十二条规定,“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是指:(一)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二)所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三)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规定, “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 (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三)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所以,如果你选择了完全在境外,那么增值税是不属于应税范围的,但是如果不是,那就需要按业务的类型按适用税率征税,测试是6%。

企业所得税这块呢?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 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一)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二) 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所以你选择境外没有派人来境内提供劳务那就是在境外发生,不涉及企业所得税,如果有那就涉及企业所得税。

所以其实这个功能的测算思路就是税收政策的规定。

那么其实这个问题的关键还是是你能否准确的判断你的服务是否属于完全在境外发生,你这个如果判断错误,那测算也是错误的。

而这个问题才是对外非贸支付的关键点,也是难点!

可以从下面角度理解。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 未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不含租赁不动产) , 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

对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来说, 其销售的服务(不含租赁不动产) 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 应照章缴纳增值税:

1.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完全在境内发生的服务, 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例如: 境外某一工程公司到境内给境内某单位提供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2.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未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 例如: 境外咨询公司与境内某一公司签订咨询合同, 就这家境内公司拓境内、境外市场进行实地调研并提出合理化管理建议,外咨询公司提供的咨询服务同时在境内和境外发生, 属于境内销售服务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服务(不含租赁不动产属于下列情形的,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不缴纳增值税

1.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外单位或者个人销售服务。如,美国一咨询公司为德国一公司提供咨询服务。

2.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境外发生的服务。 例如, 境内个人出境旅游时的餐饮、 住服务。

3.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例如, 境外汽车租赁公司向赴境外游的中国居民出租小汽车供其在境外自驾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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