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车超速屡禁不止,谁该负责?
动车超速屡禁不止,谁该负责?
动车超速屡禁不止,谁该负责?
2024年8月至9月期间,上海交警部门曝光了多起动车超速违法行为。其中,一辆号牌为沪ABP2的小型普通客车在G1503上海绕城高速外圈行驶时,被测速设备抓拍到超速20%以上未达到50%,最终被处以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类似案例还有多起,涉及不同省市的车辆,这反映出动车超速现象并非个案,而是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超速之害,触目惊心
动车超速的危害不容忽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然而,许多驾驶员却未能严格遵守这一规定,导致交通事故频发。
2009年8月31日7时50分,李某驾驶一辆“柯斯达”牌大客车在京津塘高速上行驶时,因超速行驶未能及时刹车,追尾撞上一辆停在硬路肩的大货车,造成车上王某、曹某当场死亡,杨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赵某、王某受伤。这起惨痛的事故为我们敲响了警钟。
超速原因剖析
动车超速现象频发,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赶时间心理:部分驾驶员为了节省时间,选择超速行驶。然而,这种行为不仅增加了事故风险,还可能危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追求刺激:有些驾驶员为了追求驾驶快感,故意超速行驶。这种行为往往伴随着对自身驾驶技术和车辆性能的过度自信,忽视了道路安全的重要性。
对车辆性能过度自信:一些驾驶员认为自己的车辆性能优越,能够应对高速行驶带来的挑战。然而,即使车辆性能再好,也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限速。
现行管理措施与困境
针对动车超速问题,我国已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管理措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3号),对不同类型的超速行为设定了相应的记分标准。例如,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一次记12分;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同样一次记12分。
然而,尽管有严格的法规和处罚措施,动车超速现象仍未得到有效遏制。这背后暴露出一些深层次问题:
- 执法力度不足:虽然有法规,但实际执法过程中可能存在执法不严、处罚不到位的情况。
- 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部分驾驶员对超速的危害认识不足,存在侥幸心理。
- 监管技术手段有限:虽然有电子监控设备,但在一些路段仍存在监控盲区。
国外治理经验借鉴
面对动车超速这一全球性难题,许多国家都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治理措施,值得我们借鉴:
法制管理放首位:以美国为例,联邦政府早在1913年就通过了第一部限制车重的法律,随后不断完善相关法规。对超限超载车辆的管理,美国采取了包括罚款、路产补偿、不良记录建档等在内的多种惩罚措施。
科技手段助力执法:美国在主要公路上安装车辆数据读取设备和不停车电子磅,能够实时监测车辆重量信息。一旦发现超载,公路巡警会立即进行拦截。韩国在全国设立了400余个超限超载检测站,德国则在1.1万公里的高速公路上设置了700多个检查站。
提高职业司机待遇:在美国,卡车司机年收入可达2.9万至4.2万美元,且驾驶室配备人性化设施,让司机能够体面工作。这种做法从源头上减少了因经济压力导致的超载超速行为。
改进建议
完善法规体系:借鉴国外经验,进一步完善我国的交通法规,特别是加大对违规生产或非法改装企业的打击力度,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提升科技管理水平:推广不停车快速检测系统,如山西省的道路运输IC卡制度。同时,要求大型企业建立车辆GPS安全监管系统,实现全方位监控。
加强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通过持续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让遵纪守法成为自觉行为。
优化驾驶员职业环境:改善货运行业从业环境,提高驾驶员收入水平,让驾驶成为一份体面的职业,从根本上减少超速超载行为。
动车超速问题的解决需要多方共同努力。从驾驶员个人到企业管理,从监管部门到社会公众,每个人都应该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只有形成合力,才能真正遏制动车超速现象,保障道路安全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