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小白 wenxiaobai
资讯
历史
科技
环境与自然
成长
游戏
财经
文学与艺术
美食
健康
家居
文化
情感
汽车
三农
军事
旅行
运动
教育
生活
星座命理

生态环境部最新提醒:排污许可证续证攻略

创作时间: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生态环境部最新提醒:排污许可证续证攻略

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7
来源
1.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2/202404/t20240408_1070139.html
2.
https://permit.mee.gov.cn/perxxgkinfo/syssb/xkgg/xkgg!licenseInformation.action
3.
http://fujian.chinatax.gov.cn/ssxc/sszt/dzswj/mseb/202107/t20210714_416758.htm
4.
http://www.pj.gov.cn/art/2020/11/2/art_1229198629_1676521.html
5.
http://www.dg.gov.cn/zwgk/zfxxgkml/wjjd/ywgz/bszn/content/post_750135.html
6.
https://sthj.tj.gov.cn/ZWXX808/TZGG6419/202010/t20201021_3975796.html
7.
https://gdee.gd.gov.cn/qtwt/content/post_3233198.html

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重要提醒,针对即将到期的重点管理类企业的排污许可证续证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企业需在有效期届满60日前提交延续申请,并通过全国排污许可信息平台进行操作。若未按时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将面临立即停止排放污染物的风险。此外,企业在续证过程中还需注意账号密码安全、业务完成情况以及是否涉及重新申请等情况。为避免违规风险,请务必按照官方指南及时办理续证手续。

01

什么是排污许可证?

排污许可证由正本和副本构成,正本载明基本信息,副本包括基本信息、登记事项、许可事项、承诺书等。排污许可证中有关许可事项与管理要求的信息仅在排污许可证副本中记载。部分排污单位基本信息属于排污许可证正本和副本的共同记载事项。

(1)正本和副本共同记载的基本信息:排污单位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负责人、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排污单位基本信息;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发证机关、发证日期、证书编号和二维码等基本信息;

(2)仅在副本中记载的基本信息:主要生产设施、主要产品及产能、主要原辅材料等;产排污环节、污染防治设施等;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已取得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等;

(3)许可事项:污染物的种类、浓度和数量、排放口、排放方式和去向等;

(4)管理要求: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执行报告、信息公开等要求。

上述记载事项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发生变化的,排污单位应当在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间内向原核发部门办理排污许可证变更手续。

02

排污许可证续证流程

  1. 申请延续的时间节点

排污单位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的,应当在排污许可证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核发生态环境部门提出申请。

  1. 申请延续的单位需要先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重新界定“管理类别”

(1)重新界定的管理类别为“登记管理”的企业,无需提交排污许可证的延续申请,仅需在企业端“排污登记”进行登记填报即可。

(2)界定后的管理类别仍为“重点管理”或“简化管理”的企业,先对照“行业的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内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对照“行业最新颁布的标准或是规范要求”,如有变化的,应先完成许可证变更审批,再申请延续;如无变化的,准备相关材料申请延续即可。

  1. 申请延续排污许可证的,应当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延续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2)由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承诺书;

(3)原排污许可证正、副本。

其他要求:

(1)申请表在“全国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permit.mee.gov.cn)提交延续申请后由系统生产,下载后打印盖章即可。

(2)承诺书可在“全国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页面下载,填写完整并盖章之后扫描上传至“相关附件”中。

(3)按照“排污许可证(副本)”中环境管理要求的相关内容,在“全国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企业端”完成“许可证执行记录-台账记录、执行报告、监测记录”上报。

  1. 延续的具体流程

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企业端“延续模块”提出申请。

(1)申请排污许可证延续是只需编辑以下页签:排污节点及污染治理设施;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无组织排放及总许可量信息;水污染申请排放信息;固体废弃物污染物的排放信息;补充登记信息(原有排污许可证多个行业类别中有部分行业为登记管理的);上传相关附件。

(2)如果企业有其他许可信息需要更改的,应先完成许可证变更审批,再申请延续。

03

法律责任

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后未申请延续排污许可证,或者延续申请未经核发环保部门许可仍排放污染物的企业,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七条的相关规定,排污单位属于“无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情形,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 2023 北京元石科技有限公司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29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