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未妥善保管银行卡及密码致使存款被他人取走,银行要担责吗?
以案说法:未妥善保管银行卡及密码致使存款被他人取走,银行要担责吗?
持卡人认为,其银行存款被他人凭银行卡及密码取走,原因在于银行存在违规操作,要求银行对此承担责任。对持卡人的该请求,法院是否应予以支持?近日,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办理了一起合同纠纷,对上述问题给出答案。
原告王某在被告某银行开立了银行卡。王某通过该银行账户进行了保险投保5万元。后,王某授权委托他人办理保险退保,保险公司将款项转入该银行账户。进账当日,支取人凭案涉银行卡、密码通过柜面、ATM机支取5万余元。
原告认为自己对他人支取款项不知情,客户签名亦并非自己签名,认为自己存的钱被他人取走系被告操作违规之故,遂提起诉讼。
嘉禾县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持卡人未妥善保管银行卡及密码致使存款被他人取走,持卡人不能证明银行具有过错的,银行不承担责任。
避免和防止本人的身份证、银行卡完全脱离控制及妥善保管银行卡密码是储户的基本义务。该账户内存款在柜台及在ATM机上办理取款业务时必须是在持有银行卡并知晓密码的情况下才能办理。王某对其认为账户内存款被违规取走的主张并未向公安机关报案,该事实未经刑事程序确认,因而原告的该项主张,仅有其个人陈述,并无其他证据予以佐证。而银行提交的证据能够证明其办理案涉取款业务符合相关的规程。
综上,王某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银行知晓和泄漏其银行卡信息,也不能证明银行办理案涉取款业务规程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的规定。故对王某要求银行返还其50000元存款本金及利息的诉讼请求,该院不予支持。
根据生活经验及银行取款规则,无论是在柜台上还是在ATM机上办理取款业务,都需持有银行卡并知道银行卡的密码。在此情形下,持卡人具有妥善保管银行卡及防止银行卡密码被告他人知悉的义务,避免银行卡存款被他人取走。值得注意的是,证明银行有过错的举证责任在于持卡人,如持卡人不能证明银行在办理取款业务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的规定,具有过错,则银行并不承担责任。本案通过现实中发生的案例,进一步提醒了广大持卡人妥善保管银行卡及密码,有利于维护金融管理秩序及金融安全。
本文原文来自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