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坦布尔机场安全检查与行李限制指南
伊斯坦布尔机场安全检查与行李限制指南
伊斯坦布尔机场的安全检查和行李限制规定对于计划前往或途经该机场的旅客来说至关重要。本文将详细介绍乘客在通过安检时需要遵守的规则,包括随身携带物品的限制、液体物品的携带规定、禁止携带的危险物品清单等,帮助旅客提前做好准备,确保顺利出行。
行李安全检查和限制
所有从伊斯坦布尔机场出发或转机的乘客及其行李都需要在安全检查点进行扫描,以防止违禁品进入安全限制区域和飞机。
安检点实施的筛查方法符合土耳其民航总局发布的《国家民用航空安全计划》及其附件、国际民航组织(ICAO)航空安全手册(Doc 8973)以及欧洲民用航空会议(ECAC)文件30第二部分的标准。
为了加快安检流程,请注意以下步骤:
初次安检时:
- 不要在安检点匆忙。
- 确保将以下金属和电子物品放入筛查箱中:
- 手机
- 计算机
- 相机
- 钥匙
- 硬币等
- 提前脱下腰带、夹克、外套等,并整齐折叠,确保它们不会从箱中掉落。
- 将儿童从婴儿车中抱出并折叠婴儿车。将婴儿车放在传送带上进行X光检查。
- 一次只有一人通过检查点。
第二次安检时:
- 准备好登机牌。
- 将所有金属物品和衣物(如腰带、夹克、外套等)有序地放入箱中。
- 确保手提行李中没有违禁物品,因为它们不允许带上飞机。
携带液体、气溶胶和凝胶的规定
根据国家和国际法规,自2012年4月1日起,所有航班(国内/国际)乘客可携带液体、气溶胶和凝胶(LAGs)在随身行李中,但需装在100毫升容器内,并放在一个1升可重新密封的袋中。托运行李不受此限制。
建议将任何液体、气溶胶或凝胶(LAGs)放在托运行李中。未随身携带的液体、气溶胶和凝胶(LAGs)将无法通过安检。液体、气溶胶和凝胶(LAGs)允许在手提行李中携带,容器容量不超过100毫升,且数量不超过以下列出的数量。
禁止携带的物品
1. 液体/气溶胶/凝胶(LAG)禁止携带的物品
(存储在大于100毫升的容器中,且未密封在1升袋中)
- 所有液体,如水、糖浆、饮料、香水、乳液、隐形眼镜溶液、所有液体/液体药品和婴儿配方奶粉
- 凝胶,油(包括化妆品油)、所有类型的化妆产品(包括睫毛膏,不包括固体)、剃须泡沫、剃须凝胶、护发产品如发胶
- 液体或凝胶食品,如果酱、蜂蜜、酸奶、糖浆和番茄酱
- 产品如洗发水、护发素、气溶胶、除臭剂、喷雾
- 牙膏和/或任何糊状物质(发胶等)
- 其他喷雾液体产品,以及其他与上述类似的物品
例外情况
在以下情况下,液体-气溶胶-凝胶(LAG)物质可以随乘客携带,并不受此处规定的限制:
a) 药品:只要药品在原始包装中,且乘客能提供处方或医疗报告,证明药品是为其本人开具的,药品就可以随身携带。
b) 婴儿配方奶粉:只要婴儿也在飞机上,婴儿配方奶粉可以随乘客携带,数量合理,足以满足飞行期间的需求。如有疑问,乘客可能需要品尝配方奶粉。
c) 从免税店购买的物品:从机场免税店或飞机上购买的液体、气溶胶和凝胶(LAGs)是允许的。从机场免税店购买的液体、气溶胶和凝胶(LAGs)被包装在特殊的、密封(防篡改)的袋子中。
请不要在通过安检点之前打开这些袋子(STEBs)。否则,袋子内的液体-气溶胶-凝胶产品(LAGs)将无法通过安检点。如果你在前往最终目的地的途中转机,重要的是不要在商店或飞机上打开特别的免税购物袋,直到你到达最终目的地。你可以在转机机场的免税店了解更多适用的液体限制。
液体产品的包装
液体、气溶胶和凝胶(LAGs)产品应分别存放在最大容量为100毫升的容器中。这些容器应装在一个透明、可重新密封的塑料袋中,最大容量为1升(20厘米 x 20厘米)。每位乘客只允许携带一个这样的袋子。可以使用可重新密封的、1升容量的食物储存袋。这些袋子应在检查点出示,与随身行李分开检查。
禁止携带的武器和相关物品
- 各种口径的来复枪
- 各种霰弹枪和泵动步枪
- 复制品、仿制品和类似枪支
- 空气枪(PCP和CO2)发射BB弹/塑料弹丸/彩弹/弹丸/空包弹,运动枪支及其类似用途的弹药和弹壳
- 隐藏和伪装的常规武器及自制武器(打火机型枪、笔枪、手杖枪等)
- 任何枪支部件,包括用于放大远处目标的瞄准镜、弹匣和弹壳
- 发射器、起跑枪、紧急手枪和信号弹
尖锐和带刃的武器和物品
- 各种斧头
- 斧头
- 箭/弩/弓
- 钩子/大砍刀/剑/匕首/自动开刃刀
- 刺刀/套筒刺刀/手里剑/飞镖/战术和狩猎刀具及配件
- 飞镖/鱼叉/登山设备和装备(冰爪、冰镐、冰斧、杆)滑雪板和手杖/冰鞋,各种弓箭
- 缝纫针和其他类似物品,注射器/注射针/鱼钩
- 厨房用具、战术笔、地毯刀、编织针和烧烤签、指甲剪、指甲锉和其他类似物品、手术器械(手术刀、柳叶刀等)、折刀、自动开刃刀、多用途折叠刀、陶瓷刀、伪装和自制刀具(卡片、笔、腰带刀、手杖剑等)、手动陀螺刀、剃须刀片、潜水刀、冰镐、开瓶器
- 纸张剪刀、线剪、裁缝剪刀、家禽剪刀、理发剪刀、厨房剪刀、修枝剪
- 锤子、斧头、螺丝刀、钻头、无绳钻头、驱动器和钻头、锯子(手锯、链锯、弓锯、细齿锯等)、卷尺、多用途工具、撬棍、凿子、维修工具(钳子、圆头钳、斜口钳)、管钳、活动扳手、扳手套装、钉枪、气动扭矩扳手、工具带有长度超过6厘米的刀片,可作为武器使用。
非尖锐/非带刃的武器/物品
- 各种警棍、库博坦(冲击、电击、执法、伸缩等)、运动球棒(如高尔夫球杆、板球、棒球和垒球棒、曲棍球和长曲棍球棒、球杆等)、绳索、链条和其他类似物品、钓鱼设备和装备、船桨(独木舟等)
- 手铐、运动板(滑板、滑雪板、冲浪板)、弹弓和其他类似物品、弹弓
- 电击武器和各种电击枪(如用于击晕和屠宰动物的)、拳套、棍棒、绞索、双节棍、棍棒
易燃和可燃液体和气体
- 喷漆、喷胶、溶剂(如稀释剂和松节油)等
- 气体和气体钢瓶及补充(氧气、丙烷、丁烷、丙酮、打火机燃料和气体)
- 火炬打火机(喷火器)
- 各种非安全火柴(任意地点火柴)
- 酒精含量超过70%的饮料和液体(如古龙水)
- 各种易燃和可燃产品的仿制品、等效物和复制品
核、生物、化学(NBC)和危险/有毒物质
- 酸和液体电池、大型固体电池、放射性物质(医疗用途除外)、干冰(超过2公斤)、自燃材料
- 毒药和杀虫剂(杀虫剂、灭鼠药等)、苍蝇和昆虫杀手(喷雾/固体)、传染性和生物危害物质(污染的血液、细菌和病毒)、化学/生物制剂、VHFs(如芥子气、沙林、炭疽、天花、氰化物、土拉菌病、肉毒杆菌、埃博拉和马尔堡,引起高烧)、催泪喷雾(胡椒喷雾、催泪瓦斯、驱散人群的化学物质如CN和CS气体、动物驱赶喷雾、酸性喷雾等)
- 溶剂、磨料、漂白剂和去除剂(刺激物如氯、漂白剂、盐酸等)、氧气钢瓶(化学氧气发生器、潜水罐、液氧钢瓶)、产生或发射热量的装置、氮气钢瓶、易燃液体或固体
爆炸物、爆炸物组件和引爆装置
- 塑料炸药(如C-4)
- 半tex、炸药、TNT、液体炸药
- 爆炸装置的引爆装置、爆炸物的复制品、仿制品和等效物
- 武器和弹药、烟雾弹和催泪弹等
- 火工品、引爆器点火装置
- 点火装置电源(如电池)
- 点火计时器(如时钟)
- 导火索和引信
- 各种爆炸物和爆炸装置
- 烟花、信号弹、地雷和军用炸药
- 手榴弹
- 爆竹
- 高风险易燃和可燃物品、烟雾发射装置
- NBC(医疗用途除外)
- CBRN(化学、生物、放射性、核)物质,医疗用途除外
行李打包注意事项
- 如果你打算携带大型物品,如滑雪设备、潜水设备等,请联系航空公司询问是否需要特殊指令或规定来运输大型物品,如滑雪板、婴儿车、太阳伞、轮椅、冲浪板、帆板、钓鱼竿、潜水设备和装备、背包、高尔夫球袋、自行车和乐器。
- 液体可以携带在随身行李中,容器最大容量为100毫升。
- 在家将这些容器放入1升可重新密封的塑料袋中。
- 储备电池和电池充电器(电源银行)等设备只能携带在随身行李中。电池应单独包装在包中,以防止损坏和短路。
- 容量大于100毫升的容器、长度超过6厘米的刀具和剪刀只能放在托运行李中。
- 如果你只携带随身行李,你不能携带这些物品。
禁止携带的物品和规定
- 你可以查看关于打火机、电池等物品的详细信息。禁止携带的物品清单仅包括最常见的物品,仅供参考。
- 不在本清单上的物品,如果可能被视为潜在武器,也是禁止携带的。
- 本清单未包括的某些物质可能因相关机场的安全考虑而被机场安全委员会认定为“禁止”。
- 你所乘坐的航空公司可能会拒绝携带本清单中列出的禁止物品,或任何其他未列入本清单的物品上飞机。
- 如果你打算携带此类物品,请联系航空公司。
禁止携带物品清单
- 锂电池
- 备用电池应单独包装以防止短路;如果无法做到这一点,应将其放入保护性塑料袋中;
- 对于任何类型的电池:
a) 如果电池是锂金属电池,锂含量不应超过2克,
b) 如果是锂离子电池,容量不应超过100Wh;
符合这些标准的电池可以随身携带,但禁止放入货舱。
电子烟
电子烟禁止放入飞机货舱,只能由乘客随身携带。用于娱乐目的的无人机
携带无人机进入客舱的唯一潜在危险因素是无人机所含电池的类型和容量。根据ICAO Doc.9284技术指令中关于含有锂离子电池的电子设备的规定,携带符合限制条件的无人机是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