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屯田是什么样的模式,它又有何种作用呢?
历史上的屯田是什么样的模式,它又有何种作用呢?
古语有云:“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在古代,粮草的供给对于战争胜负有着决定性的作用。从汉朝开始,屯田制度作为一种重要的耕作制度,不仅解决了军队的粮食供应问题,还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社会矛盾。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屯田制度的起源、发展及其历史作用。
古语有云: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在古时候,粮草的供给对于战争胜负有着决定性的作用,无论军队的实力多么强悍、人数有多么可怕,缺少足够的粮食就注定会溃败,诸葛亮早期北伐中原之时就是因为粮草供应不上而被迫撤退,长平之战中赵括率领的军队同样因粮草不足而自行溃败,最后几乎被秦军全歼,粮草的重要性可见一斑。
所以为了确保军队粮草的供应不落下,各朝各代都十分重视农忙秋收,而发展到汉朝更是衍生出屯田这一耕作制度。
屯田制度的前身
屯田最早出现于汉朝,汉文帝统治时期,大臣晁错就曾提出“徙民实边”的思想,到了汉武帝在位时,赵充国也建议令边防军队实行屯田,使得戍守边疆与开荒种田相结合,如此一来,既可以解决边境交通不便运送粮草费用高的问题,又能够充分利用士兵戍边之时所剩余力,可谓是一箭双雕之举,这也便是最早的屯田形式。
不过一直发展到东汉末年,所有屯田的政策与具体实施方案都仅仅局限于戍边军队,只是为了解决长途运输粮草的不便问题,而非是整个社会的经济管理制度,所以它的普及率并不高。
曹魏屯田
屯田真正制度化、普及化是从曹魏时期开始,早在曹操镇压黄巾军馀部时,他的部下枣祗就产生了作战与耕作相结合的想法;公元196年,曹操大破颍川汝南的黄巾军,并且从中收获了大量的人口、耕牛与农具,此时枣祗建议他将这些要素充分利用起来,在许昌一带开垦荒地实行屯田,以此来解决军队粮食供应问题。
曹操欣然采纳了他的意见,并且给予他屯田都尉的官职,命他全权负责有关事宜。得到授权后,枣祗先是将一切无主荒地收归国有,然后将那些能够劳作的流民按编制进行分组,并且给予他们种子、农具、耕牛的必需品,让他们在荒地上进行耕作,最后的收成按照一定的比例与国家分成。
这种“国家出物、流民出力”的屯田方式不但充分利用了现有资源,也极大地激发了耕作者的积极性,所以曹魏在实行屯田制度的第一年,就收获了上百万斛的谷物,如此一来,既确保了军队给养充足,又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社会矛盾。
对于屯田制度《三国志魏书武帝纪》这样描述道:
“于是州郡列置田官,所在积谷,征伐四方,无运粮之劳,遂兼并群贼,克平天下。”
由于屯田的效益十分可观,所以第二年曹操便下令各地设立田官,专门招募流民进行屯田事宜;再到后来他又接受了枣祗的建议,使民屯和军屯并举,从此以后,屯田制度开始广泛流行起来。
屯田的类别
按照严格意义来说,屯田一共能够分为三类:
一种是军屯。军屯指的是将土地分配给士兵们,让他们在不用行军打仗之时进行耕作事宜,以此自行解决军队粮食供应问题。军屯通常是以六十个人为一个小组,组员们同时兼任“士兵”与“耕农”两项职务,与此同时,在收获之际他们还必须上缴一定的地租给国家。而军屯又能细分为两种,一种是现役军人屯田,也就是上述所说的在役士兵一边打仗一边耕作的方式;还有一种是士家屯田,顾名思义就是让现役将士们的家属或者那些尚未服役的后备军士来执行屯田的事宜。二是民屯。民屯指的是政府招募大批无地流民,给予其必要工具开垦官田,最后按照一定比例分成的屯田形式。曹魏时期,民屯是其屯田的主要形式,为了更好地推广曹操还将它制度化,他设立了典农都尉、典农校尉、典农中郎等官职,专门负责管理屯田事宜。民屯每50人为1屯,若是使用官牛进行耕作,最后收成和国家46分成;若是使用私牛进行耕作,则与国家平分其劳动成果。起初这样的民屯制的确有着一定的积极作用,它不但很大程度上恢复了农业生产,也妥善解决了流民安置的问题。但是到了曹魏后期,这种制度趋近于崩坏,变成上位者剥削的一种手段,收成分配比例最高可达官8分民2分的程度,这引发了许多屯田民反抗与叛逃。到了公元264年,官方正式宣布废除民屯,此时兵屯虽然依旧存在,但所起作用微乎其微。不过在唐朝和元朝,民屯又重新发挥作用,郑观应《盛世危言·防边上》中这样说道:
“有所谓民屯者,如唐初行民屯,及天寳间,天下屯田收一百九十餘万斛是也。”
《元史·兵志三》也有这样的记载:
“世祖至元十二年,立曲靖路民屯,拘刷所辖州郡诸色漏籍人户七百四十户立屯。”
由此不难看出,民屯的确是一种可取的屯田方式。
三、商屯。商屯诞生于明朝,在明朝初年,淮地盐商为了向官方换取盐引,他们在边疆地区招募民众进行屯田,最后以收成之物与政府进行交换,所以商屯又被称之为盐屯。公元1370年,朱元璋为了筹集西北边防军的粮饷,他下令只要盐商向边地缴纳一定粮食,官方就为他们发放盐引,然后就可以凭借着盐引到指定地点支盐,并且进行买卖运输。召令一下,盐商们就开始想方设法地谋取粮食,并且为了更方便地上缴粮食,他们直接在西北边境地区招募农民,使其开垦荒地,从而就地取粮。一直到1492年,淮商以输送粮食不便为由,不再向朝廷纳粮换取盐引,而是直接向盐运使司缴纳白银领取盐引,至此商屯慢慢废除。
屯田制的作用
总的来说,屯田制对于社会稳定和国家富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它就像一双大手调节着整个社会的资源分配,充分利用有限生产资源,使得资源利用率大大提高。
比如在东汉末年,一方面军阀四起社会动荡不安,另一方面蝗灾肆虐,百姓无粮可食。战争频发不但使得农耕设备遭到严重破坏,就连无数壮丁都被强制征召入伍,这致使粮食产量大幅度减少,百姓一直食不果腹,甚至还出现了人吃人的惨剧。
其实在当时,出现这种状况是资源分配不合理所导致的,社会上不但存在着大量饥肠辘辘却又无地可种的流民,也存在着众多荒废许久坐等百姓前来开垦的耕地,两边的资源不能有效结合起来,才会使得社会深陷饥荒的泥潭。
屯田制出现后,这些空闲的劳动力又被重新安置在国有土地上继续农业生产活动,进而充分利用了现有的生产资源。通过劳作,那些无以为食的流民又有了生存下去的动力,国家也不必再费尽心思地安置这些人,因此社会矛盾得到缓解,国家政权得到加强巩固。
除此之外,国家同样收获了大量的粮食,“数年中所在积粟,仓禀皆满”说的就是这种状况,这使得曹操在征战四方的同时几乎没有粮食后顾之忧,为其一统北伐奠定了重要的物质基础。
不仅如此,枣祗首倡实施的“屯田制”在为曹魏政权服务的同时,也给后世留下了宝贵的经验。它开创了大规模寓兵于农、兵农合一的先河,屯田制度所产生的巨大效益使其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成为历朝历代效仿的对象,公允地说,屯田制度在中国经济与军事发展史上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
综上所述,屯田制度是时代发展的必然产物,充分利用了现有生产资源,对国家与社会的稳定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可以称得上里程碑式的进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