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出行,安全相伴
文明出行,安全相伴
文明出行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职责,交通安全关乎你我,不容忽视。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如何做到文明出行,为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保驾护航。
司机篇
在日常行车中,司机的驾驶习惯直接关系到自身与他人的安全。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培养良好的驾驶好习惯,为自身与他人的安全负责。
礼让行人:在正常情况下,行人走人行道,车辆行车道,但是有些不规则情况下,行人可能走在马路上,特别是老人、儿童等容易意外的人,当遇到这种情况时,车辆应主动减速、礼让行人。
遵守交通法规:遵守法规是安全驾驶的最基本要求,无论是红灯、黄灯、绿灯,还是停车线和限速标志,都必须严格遵守,逆行挂车、驶入禁行区域等不规范行为应该避免。
文明驾驶:不参与任何干扰他人行车的行为,如超车前打闪灯,盗用他人车道等。不随意辱骂其他驾驶人。
行人篇
道路交通安全事关每个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是全社会必须高度重视并积极维护的一个方面。作为行人,保护自己的同时也要尊重其他人和车辆的权益,如何文明出行是非常重要的。
遵守人行道规则: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遵守交通信号:按照路线行走,不要随意横穿公路,不要占用机动车道。红灯时,行人应该站在斑马线或路缘石边上等待,等交通信号灯变绿后再通过。
确认安全再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乘客篇
文明出行能够提高交通安全水平,也是我们对自己、他人和公共交通设施的尊重,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是每一名乘客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保持良好的上下车习惯:车子停稳后再上下车,开门时注意后方来车,上车第一件事是系好安全带。
保持良好的交通秩序:在乘坐公共交通时,要学会排队等候,车上不随意喧哗,不乱扔垃圾。
遵守乘车规定:不携带危险和违禁物品乘车,乘车过程中不把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窗外、不向外抛洒物品。拒绝乘坐黑车和超员车辆。
法律责任篇
道路交通安全事关每一个人的生命和健康,驾驶人应当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违法者将受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严惩。
道路交通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道路交通法第91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道路交通法第100条: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从我做起
从每一个文明细节做起,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
本文原文来自澎湃新闻